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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法院打官司必须进行调解吗?广州专业婚姻纠纷律师

发布者:招志南律师|时间:2024年09月06日|分类:律师随笔 |18人看过举报

广州专业婚姻家庭纠纷法律服务律师团队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婚姻家庭律师团队温馨提示:因为社会上打着律师旗号的骗子很多,如果正式聘请律师时,千万谨记请务必要到正规律师事务所去办理委托手续,注意切勿在外私下委托(如在茶楼、饭馆、公园或所谓的咨询室等),以免上当受骗。

以下招志南律师为您介绍婚姻家事相关法律知识:

一、离婚诉讼必须进行调解吗?

1.调解贯穿离婚诉讼的始终。庭前法官会组织双方调解,如调解不成,则开庭审理,庭审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 

2.当事人均可针对是否同意离婚、子女抚养安排及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自行或请求法院主持调解。 

3.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可以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另行制作调解书;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应当一并作出判决。 

4.离婚案件达成调解,包括调解和好与调解离婚。

二、离婚案件开庭审理。人民法院调解不成的,即进行开庭审理。

1、法官告知开庭纪律;

2、原告宣读起诉状;

3、被告针对原告的起诉答辩;

4、原告举证;

5、被告对原告的证据质证;

6、被告举证;

7、原告对被告的证据质证;

8、法官发问;

9、双方互相提问;

10、法庭辩论;

11、总结陈词。

三、离婚案件法官通常会问什么问题呢?

1、何时认识、如何认识、是否有恋爱基础

2、何时登记结婚、婚后是否有生育

3、婚后感情如何,因为什么纠纷产生矛盾导致夫妻感情破裂

4、双方当事人是否有分居的情况

5、双方夫妻感情破裂的原因,是否坚持离婚:

6、是否有共同财产、共同的债务,是否签订相关的婚前、婚内财产协议。

7、对孩子的抚养权以及抚养费的意见。

8、最后根据不同情况补充一些对事实和证据方面的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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