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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招志南律师为您介绍婚姻家事相关法律知识:
离婚前要做哪些准备更好的保障自身权益?
1、搜集夫妻共同财产凭证
离婚前,收集掌握家庭的财产、债务状况。如购房协议、房产证、车辆买卖合同、存折存单等。保存存折卡号、工资卡号、基金账号,将这些单据复印留底。对方房产证、购车合同等复印件
2、防止对方隐匿共同财产
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将夫妻共同财产的相关证据进行收集和整理。若发现对方转移、隐匿夫妻共同财产。注意搜集证据,必要时向法院申请诉讼保全,提起离婚诉讼
3、抚养权争取的证据
有孩子的夫妻离婚,不得不面临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如果你离婚时,想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可以收集哪些证据呢?
(1)双方的工作和收入状况。工资高对子女的教育和生活有优势。工作的性质有充足的时间照顾孩子,也是优势
(2)文化水平,文化水平高的一方在子女的教育方面会有优势
(3)照顾陪伴孩子的时间,照顾和陪伴孩子的时间多的一方有优势
(4)如果一方有恶习的情况,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时,会受影响
法律延伸:
离婚案件的司法惯例是:在司法实践中,除非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审通常不判离。对于判决不准离婚或者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
如果一审法院不判离,而你作为原告又坚持想要离婚,那么可以在一审判决生效后满六个月后再次起诉,或者一审判决生效后,分居满一年后(期间记得搜集分居的证据),再次起诉。
当事人在初次离婚诉讼被法院驳回后,夫妻双方又持续分居满一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而夫妻一方再次提起诉讼,表明夫妻感情挽回几率渺茫,一方解除婚姻关系意志坚决,此种情况下应认定为夫妻感情破裂,准予离婚。当事人连续提起离婚诉讼的行为也表明了其近期内致力于解除双方婚姻关系,本着遵从婚姻自由,维护家庭及社会秩序的正常运行角度考虑,法院亦应当准予离婚。此外,被告经依法送达传票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还能离婚吗?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因此,如果遇到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另一方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来解决。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会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无效且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法院将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