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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招志南律师为您介绍劳动纠纷相关法律知识:
一家企业 不喜欢的事件之一就是被劳动仲裁了,可能是员工的问题,也有可能是企业的问题。谁的问题先不要追究,出了问题该怎样解决才是重要的。
企业在处理劳资纠纷时,应站在对企业正常的管理和生产有利的角度来把握每一个案件的度,通常有三种考虑:
第一、 如果企业有充分的理由(包括事实和法律方面),则将官司打到底, 后胜诉了可以达到教育其它员工的目的;
第二、 如果企业确实理亏(在事实、法律和情理方面均站不住脚),则尽量与员工协商解决,以免纠纷扩大,影响企业的声誉;
第三、如果员工有理而不愿协商,企业又认为比较冤(不公平)的,企业不妨利用法律赋予的诉讼权利,把官司的时间拖长,不要让员工轻易地拿到赔偿,可以使其它员工知难而退,树立企业的管理权威。
“亡羊补牢”为时未晚
“亡羊补牢”工作非常重要。企业要马上查漏补缺,仔细审查一下企业还存在哪些风险点,以防止下一个羊走失。企业往往可能会因为一次被仲裁,更加规范以后的管理工作。所以从这个角度上讲,被仲裁未必是件坏事。关键是“亡羊补牢”工作要完善和到位。
劳动仲裁审理流程是怎样的
1、通知当事人。仲裁庭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应于开庭前,将列有仲裁庭组成人员、开庭时间、地点的书面通知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接到通知后,无正当拒不到庭的,或在开庭期间未经仲裁庭许可自行退庭的,对申诉人按撤诉处理,对被祈人作缺席裁决。
2、先行调解。仲裁庭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应先行调解,调解不成的,要及时仲裁。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仲裁调解书,调解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字、仲裁员署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并送达当事人。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调解书送达前当事人反悔的,以及当事人拒绝受调解书的,仲裁庭应及时仲裁。
3、开庭裁决。
劳动纠纷案开庭时,仲裁员经常会问到的问题如下:
一,员工入职时间,离职时间, 后的工作日是哪1天呢?
二,有无签订劳动合同
三,和公司签订了几份劳动合同,每份劳动合同的期限又是怎样的呢?
四,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是什么?
五,每个月的工资是多少,由哪几个部分构成?
六,每个月几号发放工资,工资支付方式是个人转账还是银行转账?
七,有没有缴纳社保,以及缴纳社保的单位和时间段?
八,每天及每周的工作时间又是怎样的呢?
九,有没有考勤,如何考勤的?
十,劳动关系是什么时候解除的,是由谁提出解除的,如果是劳动者提出的,那原因又是什么呢?如果是企业解雇的,有无解雇依据?
十一,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基数,也就是离职前的12个月平均工资是多少?
十二,有无调解方案?
具体案件具体分析劳动争议仲裁开庭经验丰富的律师是能预测到仲裁员开庭时提问的绝大部分问题。
4、制作仲裁裁决书。仲裁庭作出仲裁裁决后,应当制作仲裁裁决书。仲裁裁决书由仲裁员署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仲裁庭当庭裁决的,应当在自裁决作出之日起7日内发送裁决书;定期另行裁决的,当庭发给裁决书。
5、仲裁期限。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