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小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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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因第三人侵权依法享有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待遇后,有权依法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发布者:段小平律师|时间:2025年03月30日|分类:劳动纠纷 |187人看过

劳动者因第三人侵权依法享有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待遇后,有权依法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裁判要旨

依法应当参加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统筹的劳动者,因执行工作任务遭受损害的,按相关职业伤害保障试点规定处理;因企业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损害,劳动者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劳动者在职业伤害保障待遇下获得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不应从侵权损害赔偿中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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