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小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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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出卖人违反“无户籍登记承诺”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发布者:段小平律师|时间:2025年03月06日|分类:婚姻家庭 |183人看过

商品房出卖人违反“无户籍登记承诺”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裁判要旨

房屋买卖合同中,卖方在签订合同时明确承诺出卖的房屋名下没有他人户籍登记等负担,但实际情况与卖方承诺不一致的,卖方构成违约,应当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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