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小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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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责任险理赔款应从工伤赔偿款中抵扣,不能双重获利。

作者:段小平律师时间:2024年10月31日分类:律师随笔(公司法)浏览:38次举报


雇主责任险理赔款应从工伤赔偿款中抵扣,不能双重获利。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投保了雇主责任险,劳动者在工作中发生工伤,并依法认定为工伤.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了雇主责任保险赔偿后,那么在计算劳动者工伤赔偿金额中,应当抵扣雇主责任保险赔偿款。因为雇主责任险作为有效转移风险的财产险,其目的在于减轻用人单位或雇主的赔偿责任,劳动者不能因此双重获利。

 

参考案例

人民法院案例库:郭某某诉广西某某船务有限公司船员劳务合同纠纷案——工伤保险待遇与商业保险的双重赔偿适用问题。

裁判要旨

1.法律、司法解释不禁止劳动者可以同时获得工伤保险待遇及用人单位为劳动者购买的商业保险的双重赔偿,但双重赔偿的适用不应突破保险合同法律关系将雇主责任险视同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作为保险理赔款赔付给劳动者。

2.法律不禁止用人单位及劳动者基于平等、自愿的原则就工伤保险待遇赔偿问题进行协商并达成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通过司法裁判认可双方之间达成的、未显失公平的和解协议,从而鼓励与引导纠纷当事人积极促成和解、减少诉累。

3.人民法院在审理涉及工伤保险待遇的案件中,应当注意避免混淆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应向劳动者承担的民事责任与用人单位应承担的行政责任。

 

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65条第4款

第六十五条 保险人对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的损害,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

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被保险人对第三者应负的赔偿责任确定的,根据被保险人的请求,保险人应当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被保险人怠于请求的,第三者有权就其应获赔偿部分直接向保险人请求赔偿保险金。

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被保险人未向该第三者赔偿的,保险人不得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

责任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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