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小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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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约定的解除事由出现,未必百分之百解除合同,法院有权审查确定合同是否解除。

发布者:段小平律师|时间:2021年11月15日|分类:合同纠纷 |612人看过


合同约定的解除事由出现,未必百分之百解除合同,法院有权审查确定合同是否解除。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第二款“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第47条【约定解除条件】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成就时,守约方以此为由请求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审查违约方的违约程度是否显著轻微,是否影响守约方合同目的的实现,根据诚实信用原则,确定合同应否解除。违约方的违约程度显著轻微,不影响守约方合同目的实现,守约方请求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反之,则依法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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