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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袭警,成都不予起诉

发布者:李文律师 时间:2023年03月31日 985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委托代理人】

四川仁卓律师事务所李文律师

【案件背景】

202211月秦某某与其朋友饮酒后到成都市某KTV唱歌,期间其朋友酒后与他人发生争执,后KTV工作人员报警,警察赶到现场后要求秦某某一起劝阻其朋友,后在劝阻其朋友过程中警察对其朋友采取强制措施过程中秦某某也与警察发生抓扯并阻碍警察执法。最终造成两名出警民警受伤且警服被撕扯烂的严重后果。

秦某某于202211月因袭警罪被成都市公安局天府新区分局刑事拘留,202212月被天府新区人民检察院以构成犯罪无逮捕必要不予批准逮捕,同日被天府新区公安局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秦某某被刑事拘留后,其家属找到本律师,委托本律师参与对其袭警罪提供辩护工作。

【辩护工作】

接到委托后,本律师立即到看守所会见了秦某某,了解案情、查阅证据。并多次与办案民警以及被伤害民警进行沟通,取得民警的谅解,同时在案件移送检察院批准逮捕时,针对酒后滋事的口供真实性问题与检察官进行了深入沟通,认为秦某某的行为情节轻微且其归案后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认罪悔罪,系坦白,依法可从轻处罚,其符合取保候审的相关条件,依法可以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并最终获得取保候审的结果。在审查起诉阶段及时阅卷,并就本案的特点多次与检察官进行深入沟通,提出其符合不予起诉的法律意见,并最终被检察机关采纳,成功获得不予起诉决定。

【裁判结果】

最终天府新区人民检察院采纳本律师的不予起诉的观点,依法对秦某某作出不予起诉的决定。

【律师点评】

对于本案,重点在于对酒后滋事人员口供的可信度进行分析,酒后人员对案发现场的具体情况并不清楚,且不记得符合正常逻辑,全靠看了警方提供的执法记录仪视频后再复述的,那么该口供的真实性就值得商榷。

同时本案中现场视频并没有完整的记录秦某某袭警的过程,因此其犯罪情节不能有效证明,为律师辩护提供了突破口。

律师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不但要对法律熟悉,同时还应当让证据符合正常逻辑推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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