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李文律师 时间:2022年12月09日 374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2020年,被告人杜某通过微信账号、银行卡等支付手段帮助上线转移犯罪所得资金,并按照8%的比例收取好处费,至案发其共转移资金16万余元。被告人于2021年3月10日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于2021年4月14日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并由公安局执行逮捕,于2021年9月检察机关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接受委托后,李文律师多次前往看守所会见被告人杜某,与其进行了深入沟通,详细了解到该案在计算转移资金时存在无法核查清楚的情况,随即向检察机关提出该问题,因为刑事案件的证据必须确实充分。在审查起诉阶段进行了充分阅卷,对案件证据材料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并据此制定辩护方案,撰写辩护意见,为下一阶段的辩护工作打好了坚实的基础。
本案中被告人的涉案金额已经达到法律规定的情节严重的档次,依法可能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那么怎么突破该情节使被告人获得减轻处罚在三年以下做出判决就是辩护过程中律师应当充分考虑的问题,最终李文律师通过多次会见被告人并对卷宗做了详细的分析后确定了利用本案案涉金额查寻难的突破口与检察机关成功达成控辩交易,从而达到轻判的目的,为当事人争取到法定刑罚以下判决的有利判罚。
最终法院采纳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判处被告人杜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案件中,辩护人通过对卷宗的详细分析、与被告人多次沟通、在被告人犯罪事实比较清楚的情况下,努力去寻找对被告人有利的辩护方向,并充分利用现在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以及在此基础上与公诉机关达成控辩交易,最终提出有利于被告人的量刑建议并说服法院依法采纳该意见,使被告人获得轻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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