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李文律师 时间:2023年02月03日 3929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委托代理人】
四川仁卓律师事务所李文律师
【案件背景】
2022年6月19日,被告人康某某、李某、叶某某、钟某等经事先商定,在成都市武侯区某地租用茶楼,利用茶楼向前来赌博的人员提供场地并兑换赌资并从中抽头营利。
被告人康某某于2022年8月被武侯区公安局刑事拘留,2022年9月被武侯区人民检察院以构成犯罪无逮捕必要不予批准逮捕,同日被武侯区公安局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2022年12月武侯区人民检察院以开设赌场罪向武侯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康某某被刑事拘留后,其家属找到本律师,委托本律师为康某某涉嫌开设赌场罪一案提供法律辩护工作。
【辩护工作】
接到委托后,本律师立即到看守所会见了康某某,了解案情、查阅证据。同时本律师多次与检察机关进行沟通,提出其开始赌场时间短并且参与人数不多等有效的法律意见,并向检察机关提交了书面的《请求不予批准逮捕法律意见书》,在法律意见书里面详细阐述了康某某不应当被逮捕的理由,充分论证了其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最终成功争取到检察机关的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使康某某获得自由,同时为后期辩护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在审判阶段,积极促使被告人配合检察院工作,认罪悔罪;同时结合具体情况,积极退缴全部违法所得,在审查起诉阶段成功争取到建议适用缓刑的量刑建议。最终在人民法院开庭时与法官达成一致意见适用速裁程序,法庭采纳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
【裁判结果】
武侯区人民法院于2022年1月10日开庭审理本案,法院最终采纳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判处康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半,并处罚金五千元。
【律师点评】
开设赌场罪是目前比较高发的案件,在该类案件的辩护过程中要注意辩护重点,因现阶段大力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刑事辩护的重点由以前的庭审提前到审查起诉阶段,只有在审查起诉阶段加大和检察机关的沟通,取得符合案件预期的量刑建议,则在审判阶段会大概率采纳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从而获得轻判等有利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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