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情简介
2022年4月29日张某酒后驾驶机动车由金堂镇赵家镇沿绕城高速由西向东方向行驶至龙泉驿区绕城高速成渝收费站D出口时被民警查获,经酒精呼气检测和血液检验,结果分别为88mg/100ml和85.1mg/100ml,张某系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行驶,构成危险驾驶罪。
二、办案过程
接受委托后,李文律师与张某进行了详细的沟通,了解其喝酒地点以及原因,在审查起诉阶段进行了充分阅卷,并于检察机关进行了多次深入的沟通,成功取得只做刑期的量刑建议对刑罚执行方式没有建议的量刑建议,为后续在法庭争取缓刑打下很好的基础。同时结合本案实际情况制定辩护方案,撰写辩护意见,为下一阶段的辩护工作打好了坚实的基础。
三、辩护思路
因本案的当事人是处于取保候审阶段,但是其有醉酒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行驶的情节,属于刑法规定的加重处罚情节,因此争取缓刑就成了本案的辩护重点。李文律师分析了本案的卷宗后认为要获得缓刑必须让法庭采纳当事人系企业法人的事实,同时争取认罪认罚。最终辩护人通过向法庭提交张某的营业执照,并向法庭详细阐明可以对张某适用缓刑的原因。
四、办案结果
最终法庭采纳辩护人的观点判处张某拘役一个月,缓刑两个月。
五、办案心得
在办理危险驾驶案件中,当事人最大的愿望就是能判处缓刑,而在有加重处罚情节的情况下,怎么样让法庭对当事人适用缓刑就尤为重要,需要在认罪认罚的基础上找到其他能让法庭对当事人判处缓刑的理由,包括当事人身份的证据,因为刑法不仅仅有惩罚犯罪的作用,同时也具备谦抑性,具有教育作用,做到充分利用刑法的原则来争取对当事人最有利的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