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女翟欣欣案告诉我们要保护好自己的婚前房产
近日,法院宣判了曾轰动全网的毒女翟欣欣胁迫苏享茂案。
一审法院认为,翟欣欣与苏享茂的婚姻存在明显的经济特征,并认为翟欣欣在离婚过程中为了获得高额补偿对苏享茂进行胁迫,从而导致苏享茂压力过大而自杀。
法院判定翟欣欣与苏享茂的婚恋是为了获取大额的婚前婚后财产,因此,一审判决撤回翟欣欣在婚恋过程中获赠的财物。
翟欣欣需要退还苏享茂家属转账约186万余元,108万的特斯拉汽车一辆,价值30余万元的卡地亚、香奈儿等奢侈品首饰,以及过户手续赔偿金660万元。
同时,法院还撤销了翟欣欣对二人在海南、北京购买的两套住宅的个人所有权。
一、回顾翟欣欣和苏享茂的结婚过程
从相识到结婚,到走向离婚,仅仅110余天,而她从苏享茂这里攫取的财富,就高达上千万。
两人相亲后就在一起了。仅仅2个月的恋爱期,1个月的婚姻期,苏享茂就在翟欣欣身上花掉了1300万现金!
两人3月31日第一次见面;4月13日他就给买了特斯拉107.83万元;到4月份结束,女方成功索要男方全部信用卡和密码!随后便狂刷200多万,眼都不眨。
二、从毒女翟欣欣事件,离婚专业律师提醒大家在婚姻中注意这点法律风险——警惕让婚前财产变为婚后财产!
毒女翟欣欣的攫取财产的第一个操作,就是把婚前财产变为婚后财产,也可以称为“洗房”。简单地说,就是婚后一方通过一些方式和手段,将另一方的婚前财产,转化为夫妻的共同财产。
1、所谓“洗房”是如何进行操作的,以下为核心要点:
第一,原本购置的房产,属于一方名下的婚前财产。
第二,婚后,另一方提出“要换学区房”、“地段不行”,“空间不够住”等理由,本质都是想要置换房产,卖旧房买新房。
第三,婚后,产权人将原本的房产出售,再用这些钱重新购买的房产,理论上还是属于原产权人的个人财产。但新购房产登记了另一方名字,或者卖掉房产的收入放进了夫妻日常账户中等操作,则后续购入的房产有可能被认定为夫妻的共同财产。
2、警惕“洗房”,就要保护好婚前个人财产
首先我们要对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做出一个界定。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的区别主要有以下两点:
1、产生时间不同。婚前财产一般产生于结婚登记前,婚后财产产生于结婚登记后;
2、财产归属不同。一般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后财产归共同所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
如何保护婚前个人财产,不能仅定睛于“这是我结婚之前就有的财产”进行保护,更要审慎个人婚前财产转化为婚后共同财产的情形,比如婚前的货币在婚后转化为房产、婚前的房产在婚后又转化为货币、婚前的投资在婚后产生了收益等。
虽然“洗房”是新词,但通过结婚分走配偶婚前财产的情况在离婚案件中并不少见。
那么,律师提醒:要避免“洗房”的发生,可以通过签订婚前财产协议、婚内财产协议或在加名时登记按份共有约定好双方的份额等方法保护自己的权益。在结婚前或婚姻中遇到房产处理问题时,建议大家都能高度警惕,提供法律意识,咨询专业的离婚律师,做个有偿法律服务规划!
“以法为业,用心办案,诚实守信”——宁波婚姻家事团队真诚欢迎每一位朋友的法律咨询,同时也将竭力为您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帮助每一位朋友面对和解决法律困惑。我们专注于婚姻家事领域,业务范围包括离婚案件代理、遗产继承案件代理、家族财富传承服务、家庭矛盾调解服务、婚前婚内财产协议代书和咨询、情感婚恋咨询服务等。法律咨询热线:158 6732 3619(微信同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