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丽红律师 09:00-21:00
徐丽红律师
宁波专业刑事案件辩护、离婚财产分割、货款催讨,企业法律顾问,法律咨询15867323619
15867323619
咨询时间:09:00-21:00 服务地区

取保候审期间可以坐飞机吗

作者:徐丽红律师时间:2023年06月19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647次举报


依据《刑事诉讼法》第71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2)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24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3)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5)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1项或者多项规定:

(1)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2)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3)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4)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因此,取保候审期间,如果犯罪嫌疑人需要做飞机出行的,要告知执行机关,如果执行机关批准,被取保候审人是可以做飞机的。


徐丽红律师 已认证
执业年限 17
  • 浙江泽大(宁波)律师事务所
    • 执业17年
    • 15867323619
    • 浙江泽大(宁波)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14年 (优于80.07%的律师)

    • 用户采纳

      3次 (优于84.46%的律师)

    • 用户点赞

      4次 (优于90.33%的律师)

    • 平台积分

      1611分 (优于82.63%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 投稿文章

      67篇 (优于99.52%的律师)

    版权所有:徐丽红律师IP属地:浙江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233379 昨日访问量:130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