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的一天,赵某孕期在家无聊,便上网搜索各类减肥产品,通过某网站添加了一名销售减肥药的卖家,卖家为其推荐了一款号称“纯中药制剂、无副作用、快速减脂塑形”的减肥产品。在卖家鼓吹下,赵某便订购了一套试用装。几天后,赵某收到卖家寄来的产品,包装中有两瓶减肥药,瓶盖上分别标记了“先吃”和“后吃”的字样。赵某还发现产品包装比较简陋,且并未附带生产厂家、批准文号等信息。于是,赵某立马在网上购买了一瓶检测剂。当检测发现自己购买的减肥药中含有违禁成分后,她立刻报了警。
经专家鉴定,赵某购买的减肥产品中含有一种明令禁止的药物成分:西布曲明。
现在朋友圈里的微商越来越多,尤其现在女性特别注重自己的身材管理,各种各样的减肥药也越来越火。有些全职在家的妈妈,想通过微商赚些外快,也有些业余时间较空闲的人,兼职做微商。他们加入一层层的代理,殊不知刑事法律风险正在慢慢逼近他们。
每粒减肥药以极其低廉的价格从上家进货,然后又加价卖给自己的下家。下家要货的话先打钱,然后扣除自己的利润再把钱打给自己的上家。减肥药是让自己的上家直接发货给下家的,这样我们只要手机联系就能赚钱。不需要本钱投入、不需要承担囤货风险,面对这样一本万利的买卖,微商行业越来越红火。
微商就这样通过层层代理、朋友圈售卖的方式运作。做的好的微商,可以发展以自己为首的多级代理商。同时,由于每级代理商加价出售,原本比如只要4.6元一粒的减肥胶囊,最终售价可以高达98元。不到一年,微商团队的销售金额能轻松突破上百万元。
那么,销售这些所谓的“减肥神药”,到底涉嫌什么犯罪呢?
2013年5月4日,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保健食品中可能非法添加的物质名单》上的物质”应当认定为“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而2012年3月16日,国家食药监局就已经将西布曲明列入保健食品中可能非法添加的物质的第一批名单。所以,从以上规定中可以看出,西布曲明是国家食药监局列入《保健食品中可能非法添加的物质名单》上的物质。
在我们司法实践中,因减肥药中含有西布曲明成分,基本上以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为定性。(注:如是减肥药生产方,涉嫌的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罪、销售方涉嫌的是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对于这类案件的辩护,律师首先了解危害食品安全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了解实践中公安机关如何侦破这类案件,他们的办案思路是什么;要了解法院会参考那些因素进行量刑。在公检法每一步程序,律师如何有针对性的为犯罪嫌疑人提供刑事辩护?律师如何抓住证据上的漏洞,与公诉机关达成辩诉交易,以争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整个微商团队中,我们的当事人处于什么层级,能否从主从犯上下手?另外,成功的辩护,还要考虑当事人在微商平台未及销售的减肥药,争取在公诉机关指控的销售金额上扣减。
以上这些,都是成功辩护的思路和策略,但是具体操作上,还是需要一个有办案经验的资深律师,根据案情才能合理的掌握。如您的家人或朋友正好遇到此类问题,建议尽快聘请律师,为其提供专业的法律帮助,并争取取保候审!刑事案件的时机非常重要,这在我之前写的几个案例文章中,已经提及,这里不再赘述。
【文/徐丽红律师,宁波资深刑事律师,现为上海汇业(宁波)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以专业为特长,以公益为前行,用心办案、踏实工作。法律咨询热线: (微信同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