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翠英律师
李翠英律师
综合评分:
5.0
(来自641位用户的真实评价)
广东-东莞专职律师执业17年
执业年限17
查看服务地区

律师不接受该地区电话咨询,建议一对一在线咨询.服务时间:(09:00-20:59)

咨询我
09:00-20:59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判决公司支付十级工伤的李XX总计15万余元

发布者:李翠英律师 时间:2025年09月15日 2835人看过 举报

2025-09-15

律师观点分析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判决公司 支付十级工伤的李XX总计15万余元 委托人李XX入职于位于东莞市XX的一家电器公司作临时工,具体职务是模具师傅,每小时工资42元。入职还不满两个月的一天早晨,李XX上班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李XX负事故同等责任。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李XX的情况属于工伤,为此李XX向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了工伤认定,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李XX的情况属于工伤。认定工伤并治愈后,李XX向东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了劳动能力鉴定,东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李XX为十级工伤。因公司始终不愿意接受李XX属于工伤的情况不愿意协商赔偿,作为李XX的代理律师,我帮助李XX向东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樟木头仲裁庭申请了劳动仲裁,樟木头仲裁庭裁决公司支付李XX总计150435元。公司不服,向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管辖的法庭是樟木头法庭)提起民事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公司不支付李XX任何钱款,从根本上否定公司与李XX属于劳动关系,认为李XX的情况不属于工伤、李XX的伤情达不到十级工伤的程度。经过开庭审理,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出具判决书,判决公司支付李XX总计150435元,与仲裁裁决的结果是完全一致的。本案案号(2025)粤1973民初22064号。

李翠英律师,女,毕业于辽宁大学法学院,法学学士学位,广东泰旭律师事务所律师,李翠英律师法学理论功底深厚,律师实践经验丰富...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广东-东莞
  • 执业单位:广东泰旭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441920********15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劳动纠纷、婚姻家庭
广东泰旭律师事务所
1441920********15 刑事辩护、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劳动纠纷、婚姻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