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李翠英律师 时间:2023年07月07日 396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被告人伍某的儿子与被害人赵某的女儿系同班同学,2020年6月17日,伍某发现妻子与赵某有微信联系,怀疑二人有暧昧关系,6月23日晚伍某约会赵某面谈,见面时两人分生争执,伍某用随身携带的水果刀捅死了赵某。为此,东莞市人民检察院对伍某以故意杀人罪向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公诉。受害人赵某家属委托我作附带民事诉讼代理人。开庭前,被告人辩护律师多次联系我说明被告人父母多方筹款,以期得到受害人家属的谅解,我表示同意作受害人家属的工作,如果筹到受害人家属满意的额度,会为被告人出具谅解书。行将开庭,辩护律师却告诉我被告人父母无钱可筹、只有其叔愿意拿出15万元给受害人家属。人命关天,区区15万元,受害人家属肯定是不会同意谅解的,我也很难作他们的工作。开庭时,被告人一直痛哭流涕。我在庭上有对其说,要说服你父母尽全力赔偿受害人家属,我这里才好作受害人家属的工作,让他们谅解你,否则我无法帮助你。见状,被告人主动说出自己在案发前一年有购买一处按揭商品房的情况,商品房首付款60万,加上按揭还款和各种费用,他已经总计支付了70多万元。他愿意把此房用于赔偿受害人家属。既然被告人自地己主动说出了房产的情况,其父母也就不再相瞒,也表示愿意把亲属筹措的15万和房产的现价全部赔偿给受害人家属。最后,在东莞市中级法院的组织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人民法院出具调解书。
生命虽无价,但人死不能复生。如果附带民事诉讼不能调解,由法院判决的话,赔偿的项目仅包括丧葬费、医疗费、交通费、住宿费、误工费等,赔偿金额是相当有限的。而通过调解的方式,受害人家属获得一定金额的赔偿,才能使老有所扶幼有所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