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忠强律师网

想当事人所想,急当事人所急

IP属地:湖北

陈忠强律师

  • 服务地区:全国

  • 主攻方向:合同纠纷

  • 服务时间:09:00-22:59

  • 执业律所:湖北驰华律师事务所

在线咨询 收藏 17人关注

法律咨询热线|

13872208132点击查看

XX银行与熊XX、张X、梅XX金融借贷纠纷、抵押合同纠纷

发布者:陈忠强|时间:2021年08月14日|487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案涉《最高额抵押合同》、《个人借款合同》均合同有效。各方当事人均应履行各自的合同义务,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应承担其相应的违约责任。XX银行依约向熊XX发放了借款,双方借贷关系成立。现XX银行要求借款人及共同还款人偿还本金、罚息的请求,有事实和法律依据。银行要求梅XX以其房产在最高额抵押担保责任范围内行使抵押权,符合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

法院判决,被告熊XX、张XX在判决生效十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XXX元,截止2021年6月24日的利息32万余元,2021年6月25日起,按年利率10.35%支付利息至本息清偿之日。

如被告未按期履行以上义务,原告有权就梅XX提供抵押担保的房产折价、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 全站访问量

    408595

  • 昨日访问量

    177

技术支持:华律网 - 版权所有:陈忠强律师

Copyright©2004-2025 ICP备案号:蜀ICP备05003493号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