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问答010
问:你好,请问刚签了房屋居间协议,房东说她老公不同意卖了,要违约,我已经支付了5万元订金,房东只肯退定金,不肯赔违约金,理由是我们居间协议里约定8月5号签合同付首付,但由于中介之前在中间沟通,说为了一天内把所有事情都办掉,约定在10号去办理,我们也同意了。但房东反过来说我们5号没给她首付,所以她不给违约金了。这说的过去吗?还有她的房产证上是她和她老公的名字,但我们签居间协议的时候,她说她老公在加班来不了,是她和她儿子来签的,她儿子代她老公签的字,这样的话打官司对我们有影响吗?
我的回复:首先,得区分定金和订金,如果是订金,不适用定金罚则,不可要求双倍返还定金,但是仍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其次,具备缔约主体就合同达成合意是合同成立的一般要件。具备低约主体并不要求当事人必须参加缔约,在有权代理的情况下,代理人的代理行为也产生缔约的效果。也就是在有代理权的情况下,代签对你打官司影响。
问:购买房屋定金已付5万,第一笔45万也已付,现在卖家要涨价,那这怎么破?违约金怎么处理?
我的回复: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走法律程序,请求对方实际履行合同(合同法第107条)。为了最大程度的保护你的权益,起诉前可以对该房产进行保全,防止一房二卖,房子在诉讼过程中被卖的情况。
问:房子不是我的名字。是公公的名字,因为当时限购,可是我也给房子花了很多钱,现在要离婚我该怎么做?丈夫前期骗我用它信用卡套现给小三花,我该如何要回?买房子当时借款30万从我妈那,打了借条,怎么要回,已经超过他诚若的时间未还,如何补偿?
我的回复:给予房屋的钱款属于债权可以要求返还,对于丈夫套用信用卡可以要求追回,对于你母亲的借款,可以作为一般借款,要求返还,约定利息的可以要求其支付利息。
问:离婚房产和抚养权的问题 您好 我和老公是2011年登记的 登记后共同买了一套房子贷款一部分 家里出一部分 他家出的多 我家出的少 他工资比我高三千多 所以是他在还贷款 但我的钱也用在家里生活费了 他不爱这个家也不爱孩子 整天酗酒 回家闹事喊打喊杀的 我多次提出离婚 他不同意 要我净身出户 他才同意 我家的房子有这么个特殊情况 这个房子是限价房 但不是两限房 是属于商品房 当初是需要有户口才能摇号买到我有北京户口 他没有户口 根本没有买这个房子的资格 所以当初是以我的名义去摇号 摇上了 才买的这个房子 房产证也是我名字 请问律师 如果我起诉的话 孩子和房子都归我的可能性有多大?孩子3岁多点
我的回复:首先,关于房屋。婚后夫妻双方用共同财产买房,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房屋一人一半。 其次,孩子抚养权问题,孩子3岁,一般而言是判决给有利孩子成长一方抚养,另一方支付抚养费,考虑因素不仅仅是收入多少,酗酒闹事也属于不利于孩子成长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