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钦仁律师

  • 执业资质:1310120**********

  • 执业机构: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房产纠纷继承拆迁安置合同纠纷涉外法律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准备离婚,婚后买的房,房产证上没名字居然还要我写欠条?微问答006

发布者:杨钦仁律师|时间:2016年08月12日|分类:抵押担保 |620人看过


微问答006



问: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房屋已交付给第一买受人,未过户;房屋未交付给第二买受人,却已过户。请问谁是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是第一买受人还是第二买受人?

我的回复:房屋归第二买受人,房屋产权以房产登记为准。虽然第一买受人先订立了合同,但是房屋过户就表示把房屋的所有权移转给第二买受人。过户的效力优先于合同订立的效力。

问:你好律师,我和老公婚后以买卖过户他父亲房改房,房产证上的名字,老公我女儿,老公要和我离婚房子有我的份额吗老公写欠条给他父亲有根据吗?

我的回复:首先,你未明确房屋登记在谁名下,很难确定房屋产权以及你的份额。根据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并取得所有权的房改房,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登记方主张为其个人所有,须举证证明该房改房的取得与对方并无任何关系,对方也未因此利益受损,否则应认定为共有为宜。此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出资的一方适当多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法院不予支持。但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最后,他们之间的欠条一般而言是有效的,父亲给于儿子的房产可以是赠与也可以是买卖。

问:公公买房子房款我和老公付一半,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利益

我的回复:在房屋产权上登记你的名字注明份额

问:家里有一套动迁的楼中楼套房,邻居在楼上开了个门想把一套变成两套,开门的时候把整个承重梁去掉了,门紧靠我家一堵墙,城建局和质控局看过之后说对我们家有影响变成了危房,邻居不愿意解决,一定要出个门,这种情况若是上诉胜诉几率有多少

我的回复:可以要求起诉恢复原状,因为他侵害了你的房屋产权,可以以相邻关系为由起诉。有相关管理部门出具的文书法院支持率还是很高的。

问:我与房东签订合同,合同期是明年5月开始为期三年。其中合同注明:其中一点,三年内,若经营困难,乙方可转让,但必须通知甲方,但甲方营业执照不再借给下一个租房人使用,同时房租税和相关费用由乙方支付。若甲方违约赔偿乙方三十三万元人民币店租,如果乙方违约赔偿甲方损失三十三万元人民币,收回该营业房,并不退还本年金,如政府部门需要,不可抗力的因素,双方无条件服从这是我与房东签订的合同,但现在我没付订金给房东,若明年房东违约,是否按照合同上签署的赔我三十三万元的违约金

我的回复:首先,没付定金可能合同尚未成立(具体要参见合同,一般情况有约定定金的,该定金为成约定金)其次,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处理,所以在一般情况下他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除非合同另有约定或者法律另有规定。

问:请问一下卖房时为了快速卖出,与中介签的独家协议具有法律效益吗?

我的回复:有效力的,该协议条款不属于法律规定无效的内容。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