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合同的主要条款以及法律意义
合同首部
合同当事人条款
签订合同的时间和地点
合同的名称和编号
法定信息传递方式
合同正文
1、品名及品质条款(quality clause)
货物规格与合同不符即违约,如果高于合同规定的规格有时亦为违约,可能带来多交关税,因货证不符产生纠纷等。交货可能构成不符可能导致买方解除合同的借口。
应当注意:
1)、合同语言要明确、具体和肯定。
2)、卖方应当争取加入对品质规定的弹性条款
3)、对于凭样品、凭文字、凭图像交付的交易,规定一点的品质公差或品质机动幅度
4)、明确规定品质增减价条款具体地说明在品质出现不同程度的不符时的处理方式。
5)、买方提交的样品作为最后的交货依据,买方很可能在样品中设计出卖方不易察觉或不易仿制的地方。为避免这种情况的出现,卖方通常都是在收到买方样品以后,根据买方的来样,复制或选择样品寄交买方。这一样品被称作对等样品(er sample)。如果买方确认了这一样品,就等于把“凭买方样品买卖”转换成了“凭卖方样品买卖”。
6)、凭文字说明的某种方法表示品质,就应该注明所寄交的样品仅供参考。
2、数量条款(quantity clause)
卖方应当在在合同中加入“溢短装条款”。
合同应当注意:
1)、明确货物计价单位
2)、明确规定货物交付的一定机动幅度
3)、在合同中尽量不用“约”以免理解不同产生争议
3、包装条款
货物包装是货物是否符合合同规定的一个重要标志,主要包括(4):包装材料、包装方式、包装费用、包装标记,合同中应当对此明确。
应当注意:
1)、确定包装的材料、造型和规格,不使用含义不清的语句。如,避免使用海运包装、习惯包装
2)、明确包装费用。包装费用一般包括在货价之内。
3)、注意各国有关包装(包括唛头)的法律、禁忌和对环境保护的要求以及国际贸易中对各方运输标志的惯常做法和要求。
4、价格条款
价格条款的内容通常包括(4):价格条件,价格单位,单位金额,计价货币。
注意问题:
1)、合同为非固定价格并不必然影响合同成立,但是,双方仍应当把价格条款订的具体和明确。
2)、为防止商品价格汇率波动的影响,在合同中可以设定外汇保值条款,明确规定在计价货币币值发生变动时,价格应作出相应的调整
3)、选择使用国际通用,能自由兑换且币值稳定的货币计价
4)、买卖双方应当在合同中明确价格条款是否包括代理费用以及者折扣
5、装运条款
1)、装运条款通常包括:(5)运输方式,装运时间,装运地,目的港,装运通知。
2)、合同中明确是否允许分批装运,混装,转港或者转船以及绕航等
3)、装运日期得明确但也得留有余地,如买方最迟于某年某月某日前将信用证开抵卖方
4)、装运条款的价格术语应当与合同所使用的术语相一致。
5)、在合同中表明装运港和目的港
6、保险条款
1)、通常应当在保险条款中明确(6),投保的主体,投保的基本险与附加险的类别,保险金额,保险费用,保险单证
2)、进口方力争用FOB或者CFR,出口力争用cif
3)、卖方负责保险(cif、cip)的合同中,投保险别以及买方特殊要求在合同中列明,对于特殊要求,还应事先征得保险公司同意
4)、在合同中明确应采用保险条款名称
7、支付条款
1)、支付条款通常应当包括(4):支付方式,支付工具,支付时间,支付地点
2)、卖方在收到信用证时,发现信用证与双方的合同有不符点,应当立即通知卖方或修改信用证,使信用证与合同保持一致,或向买方确认信用证与合同的不符之处已构成了对合同的修改。
8、检验条款
1)、检验条款通产包括(5):a)检验权的归属 b)委托检验机构的效力 c)检验的时间和地点 d)检验的方法和标准 e)检验机构的名称和效力
2)、合同中规定统一的检验标准检验方法
3)作为进口商时,若商检条款最终的决定权控制在进口商手中,在进口商恶意的情况下,出口商可能根本无法做到相符交单。
9、不可抗力条款
1)、不可抗力条款一般包括(4):不可抗力的范围,不可抗力的法律后果,出具事故证明文件的机构以及事故发生后通知对方的期限。
2)、对于不可抗力的范围,合同采取综合式(概括加列举结合)的规定,条款应当尽量明确具体
3)、对于“不可预见“这已构成要件作出约定
4)、可以借鉴国际商会的示范合同
10、仲裁及法律适用条款
1)、仲裁条款通常包括(5)仲裁地点,仲裁事项,仲裁程序,仲裁效力和费用
2)可就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以及履行等方面约定所适用的法律
3)选择使用第三国法律存在着不承认与适用的风险
11、最后部分
1)、合同有两种以上文字的,应当明确两种文字在解释上以何种文字为准。
2)、合同签字或者盖章处当事人的名称应当与合同首部一致
货代风险防范:
选择资信好的货代
保存好完整的资料,不把空白单据留给对方
注意货代给货物报关的金额是否低于实际价格
知识产权风险
1、在出口时,应当通过中国海关知识产权备案系统查询,尽可能避免出口商品因商标侵权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2、签订的合同,特别是OEM以及与代理出口业务中与被代理人签订的合同应当包括知识产权授权条款以及免责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