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钦仁律师

  • 执业资质:1310120**********

  • 执业机构: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房产纠纷继承拆迁安置合同纠纷涉外法律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以案为鉴, 在房产征收单位主持下签署的意向书有没有法律效力?

发布者:杨钦仁律师|时间:2024年07月16日|分类:合同纠纷 |313人看过


语文学得好为何不一定是件好事?

因为对于法律文件,并不单单是从语文或者说文义角度进行理解的。如果你签署的文件是价值几百万文件,比如动迁材料。那么,你用你优秀的语文去处理法律文件,学费可能就是几百万了。


意向书从名字上就是草稿或初步协议。有人在征收单位的各种忽悠及施压下,无可奈何签署了《意向书》,那么,能否通过司法推翻该草稿或初步协议吗?


以上情况来源真实案例。我是Young阿仁律师,一个只讲真话,只用法院官网可查案例真实案例解答的律师。以案为鉴,可以知胜败,以他人为镜,可以明得失。


(2023)沪02民终6444号判决认为,


经征收工作人员主持,该户达成了《意向书》作为家庭协议,在协议中各方对征收补偿利益中的3,920,000元分割达成了一致意见,明确了各方可分得的征收补偿款金额,该协议由顾某4、顾某1、顾某5、顾某3、顾某6、顾某8及顾某7签名,其中顾某7还系张某1、顾某11委托代理人,故《意向书》应是各共有产权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各共有产权人均应依约履行。顾某1方关于《意向书》不是其真实意思表示,应属无效的主张理由不能成立,本院不予采纳。

签字需谨慎,对于涉及房产这类几百万标的的协议,可先听听律师建议再签字,不要签完字后又后悔,再花大力气推翻。当然,这也不是教你如何用模棱两可去忽悠他人。


理解力强的朋友注意了,《意向书》是否作为正式合同,主要看其中权利义务是否明确,而非单纯看材料的名称。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