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公平?可能一千个人会有一千种看法。
房屋动迁怎么分才公平?
按人头均分?照顾实际居住方?照顾困难户?没住的困难户与居住的承租人,谁该多分?十户困难户与一户承租人如何分才不会征收后,大家一起没地儿住?
一套不大的房屋内,除去承租人与同住人,还有十位困难户。一间房肯定住不下那么多人,很多人实际在外租房居住。本来维持现状也没啥事,可征收动迁一来,家里彻底乱起来了。
实际居住的小黄夫妇,也不宽裕,遇上动迁,本期待改善下居住的,但是征收部门认定有10位符合困难户条件。然后动迁协议还特别明确,本次动迁困难户即使没有实际居住,没有迁入户口也是安置对象。
一石激起千层浪,两指弹出万般音。
实际居住也是承租人的小黄一方认为,他们作为实际居住方的利益应该优先保障,同时,困难户的征收补偿应适当考虑。
在外租房的小绿则持相反观点,她认为,既然困难户作为安置对象,那么分征收利益应该与承租人及同住人一样,同时,因为自己是困难户,且特别困难,所以应该照顾,应该多分。也就是比承租人一方应该更多一点。
清官难断家务事,那么,你认为,那些缺少户口及实际居住的困难户,被认定属于安置对象的情况下,应该如何与承租人、同住人分房屋的征收权益呢?
我是Young阿仁律师,一个只讲真话,只用法院官网可查案例真实案例解答的律师。以案为鉴,可以知胜败,以他人为镜,可以明得失。(2022)沪02民终4775号判决,法院认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