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钦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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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附案例,你认可,爱她疯狂借钱转她,离婚时也自担全部债务?

作者:杨钦仁律师时间:2024年04月16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35次举报



案情简介:

鲁ZB从事小贷业务,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到处借钱,数额巨大。

鲁ZB在离婚前一年向刘Y转款500多万元。鲁ZB表示爱她就要赚钱给她。

后,鲁ZB无力偿还。债权人起诉夫妻共同债务。

债权人表示,这是夫妻共同债务,要求刘Y一起承担。


杨钦仁律师点评,

法律规范是TXT,法律运行是exe。你可以不懂TXT,但必须了解EXE。

根据本案法院认定夫妻共同债务满足以下条件:

1、债务存在于婚内;

2、对于小贷公司业务,双方都曾经营;

3、对妻子的转账数额巨大(500w),且没有合理理由(注:爱无法被法院认定为合理的巨额转账理由,法院就是这么不解风情);


案例来源:(2022)最高法民申425号

法院认为,

第二,关于刘Y应否承担共同还款责任。原审查明,鲁ZB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案涉债务金额大,笔数多,时间跨度长,刘Y和鲁ZB在婚姻存续期间购置巨额资产,且刘Y自认之前与鲁ZB共同经营小贷公司。根据已生效的(2019)云05民终873号民事案件中所涉鲁ZB的中国人民银行个人活期账户交易明细可知,鲁ZB自2017年2月21日至离婚前(2018年9月19日鲁ZB、刘Y离婚)分多笔向刘Y转款500多万元,本案刘Y对鲁ZB该段时期为何转款给她及款项的性质均不能作出合理解释。据此,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三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的规定,原审认定案涉债务为鲁ZB与刘Y夫妻共同债务,由刘Y与鲁ZB承担共同还款责任,并不缺乏依据,适用法律也无不当。鲁ZB、刘Y提出的刘Y不应承担共同还款责任的再审申请理由不成立。




杨钦仁律师(Tel/v:15801913292。),华东政法大学毕业,10余年法律从业经验,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律师。杨律...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上海-浦东新区
  • 执业单位: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10120********38
  • 擅长领域:房产纠纷、继承、拆迁安置、合同纠纷、涉外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