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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防范“假冒法院名义电话诈骗”的建议

发布者:向明律师|时间:2017年03月28日|分类:劳动纠纷 |720人看过

日前,一些骗子通过电话冒充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向单位(居民)拨打电话,称当事人有案件正在法院审理或执行,通知当事人到法院领取传票,且需核对本人身份信息并缴纳一定数额的诉讼费、执行费,以此骗取当事人钱财。

“假冒法院名义电话诈骗”在全国不少地方均已出现。为保护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特建议:

一、人民法院应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鉴于群众受骗的一个重要因素在于对法院传票送达方式不熟悉,各级法院可通过各种渠道加大对诉讼程序的公开力度。人民法院应公告诉讼费缴纳方式,公告立案电话。法院立案窗口对来访和电话咨询的群众耐心解释,并提醒群众保持警惕,不要轻易提供银行账号密码等信息,不要往银行账户上汇款,以免造成财产损失。

规范法院送达的途径。法院送达案件的相关法律文书,主要有三种方式:一是由当事人直接在法院签收;二是通过“特快专递”邮寄送达;三是法官上门送达法律文书。建议今后法院尽量杜绝电话简易通知,一般通过“特快专递”邮寄的方式向被告发传票、起诉状副本等诉讼材料,让不法分子无机可乘。

二、电信运营机构配合,进行技术防范处理

据了解,骗子所使用的催缴诉讼费用电话多为网络电话和新型的语音电话,诈骗目标均瞄准固定电话用户并且多为民事案件的当事人。骗子利用特殊软件技术,用网络电话拨打固定电话或移动电话,来电显示可以由其任意设置,甚至可以设成人民法院电话号码。如果市民直接用“回拨键”回拨,则有可能跳转到骗子预设的号码中。

建议通过运营商的技术处理,从源头上预防此类骗局的出现。对已经发现的恶意电话号码进行查封停机处理,对从技术上监控到的恶意电话号码立即通报公安部门查处。对网络和市场上销售此类特殊软件技术或设备的经销商,联合相关部门追根溯源一网打尽。

三、做好宣传曝光和防范提醒工作

及时在新闻媒体及法院网站上发布公告,将有关情况告知社会公众。对此类诈骗方式和案例进行曝光,使其无处遁形。

同时通过媒体提醒群众谨防受骗,防范骗子以法院工作人员名义通过网络电话骗取当事人银行账号、身份证号码等私密信息以图骗取钱财的欺诈活动,并注意保留来电号码。

四、公安机关加大查处力度,做好破案打击工作

建议公安机关高度重视,采取措施防止骗子的违法犯罪活动进一步扩大。通过对此类新型犯罪的特点规律进行集中研究,遏制电话诈骗犯罪的高发势头。组织专门人员、动用技术手段,必要时请电信部门配合,发现一个查处一起,打击骗子的嚣张气焰。

五、建立健全人民法院与辖区公安机关的联动机制

人民法院办公室等相关部门应全面详细搜集有关“假冒法院名义电话诈骗”情况,定期向辖区公安机关通报。办案机关对该类违法犯罪行为一经查获,依法处理,并将查处的案例反馈人民法院。市民在遇到疑似情况时,及时与相关法院立案庭联系核对情况,避免上当受骗,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警。人民法院、公安部门、人民群众联动,共同防范“假冒法院名义电话诈骗”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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