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明律师

  • 执业资质:1500120**********

  • 执业机构:重庆德赤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工程建筑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法律顾问公司法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关于并案处理劳动争议纠纷的建议

发布者:向明律师|时间:2017年03月28日|分类:劳动纠纷 |716人看过

重庆市渝北区政协委员、民建重庆市渝北区会员向明反映:近年来,劳动者维权纠纷的诉讼请求呈现复杂化、多元化趋势。一起看似简单的劳动争议案件,劳动者请求主要有:确认劳动关系、追索劳动报酬或经济补偿金、补办社会保险手续或补缴保险费用、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等等。

诉讼实践中,人民法院就劳动者的诉讼请求分案受理。上列一个具体请求立一个案件,即劳动者在同一纠纷中的多个不同的诉讼请求,法院受理时立若干个案件。客观上表现为案件数量迅速攀升,增加了诉累;同时导致劳动者诉讼成本提高,维权成本上升。

劳动者维权纠纷单个案子金额虽小,但一个纠纷分成若干个案件后,有可能由不同的法官承办且开庭时间安排不一至。当事人多次往返法院,参加诉讼的时间成本增加,交通费、误工费支出增大。由于劳动者法律知识欠缺,通常又请不起代理律师,或者因为一个纠纷分成若干个案子,委托律师的费用客观上会增加。

为精减诉讼程序,降低劳动者的诉讼维权成本,笔者建议:

一、合并立案。

因同一劳动关系起诉的案件,虽有多个不同的诉讼请求,也应当立一个案件处理。人民法院要立足于方便劳动者维权,快捷处理争议,节约劳动者的诉讼成本。

二、并案审理。

就相同劳动者和同一用人单位因同一劳动关系起诉的案件,即使不能立一个案件处理,也应当并案审理。即几个案件均由同一法官或合议庭审理,几个案件的送达、开庭、调解均最好安排合并完成,节约劳动者的时间、经济成本,提高审判效率。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