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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XX涉嫌盗窃罪

2020年04月24日 | 发布者:聂晓东主任刑辩律师团 | 点击:172 | 0人评论举报
摘要:案情介绍:2016年5月6日至19日,被告人张某伙同三人盗窃铜芯电线,经鉴定,被盗电线共20余万元。2017年末张某被公安机关抓获,经查,2013年被告人张某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2015年刑满...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介绍:

2016年5月6日19日,被告人张伙同三人盗窃铜芯电线,经鉴定,被盗电线20余万元2017年末张某公安机关抓获,经查,2013年被告人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2015年刑满释放,张某的行为已构成累犯,当从重处罚。检察院对张某量刑建议为:判处七年有期徒刑。

辩护思路:

一、张某并非本案主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

1.张某并无组织、领导犯罪行为

2.张某在盗窃行为中并未起到主要作用

二、张某构成坦白,可以从轻、减轻处罚

1.良好的悔罪态度,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2.在庭审过程中能够自愿认罪

三、张某对被害人进行赔偿并取得谅解,可以从轻、减轻处罚

辩护成果:

被告人张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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