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分类:合同纠纷
委托时间:2020年8月
案件简介:双方签订合约,对方不按照合约付剩余合同款怎么办?
案件经过:邢先生是某护栏网厂的法人,2019年12月与某建工集团签订《购销合同》,双方按照约定一手交定金一手交货物。2020年1月邢先生帮助某建工集团把护栏交付并安装完毕,可迟迟未等到剩余货款,多次催促后对方公司均拒不答复。
邢先生找到冯晓辉律师团队后表示自己的要求很简单,只是为了追回货款。
办案思路:接到委托后,团队律师多次和对方进行协商,为表示己方诚意,甚至多次上门寻求沟通。开庭时经过法官主持,成功与对方律师共同促成了一致和解方案,最终双方成功调解,对方当天支付全部款项。
办案小结:不是所有的案件都需要诉讼,对于合同约定明确的,可以积极寻求沟通,在适当地时机给对方当事人进行普法施压,从而达到高效便捷的目的。
冯晓辉律师团队法律科普知识小科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