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征地拆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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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拆迁安置土地纠纷行政诉讼房产纠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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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拆之后给了钱,强拆依然是违法的

发布者:福建征地拆迁律师|时间:2020年06月12日|分类:拆迁安置 |380人看过

简要案情:2017年3月,福建省某市政府为了加快城乡建设,对郊区房屋进行拆迁,刘先生的房屋位于征收范围之内,由于对安置补偿的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刘先生没有按期交房。征收的政府部门在2017年8月组织了强拆,并且在拆除完成后直接把原定数额的补偿款打到了刘先生的社保账户上。刘先生觉得这样的做法还是损害自己权利,本来就是不同意这个数额的,于是决定通过诉讼的方式主张政府的强插行为违法。

法律观点:土地征收程序中,先补偿后征收是一项基本原则。根据法律规定,在征收中对合法房屋的强拆,必须经过法院的批准方可实施。

案情分析:本案中政府部门先强制拆除房屋,又将款项打到刘先生账户,属于违反规定程序。法律之所以规定先补偿后征收,是因为实践中绝大多数的征收工作都是政府部门处于强势地位,为了在一定程度上保证处于弱势地位的被征收人能够有一定的主动权,让人有底气和征收方讨价还价。而在这一原则的保护之下,若还有类似违法行为发生,也能追究政府部门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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