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征地拆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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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福建权诉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拆迁安置土地纠纷行政诉讼房产纠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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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无证房屋历史遗留问题决议可以作为依据

发布者:福建征地拆迁律师|时间:2019年10月21日|分类:继承 |1291人看过

实践中有不少房屋历史悠久,有的是土改时期房屋无法确认产权人这类情况,近些年比较多见的一般是涉及农村自建房屋、城市集资房、开发商烂尾楼房等问题。这些问题长期不能解决严重影响当事人生活。有的地方政府为解决这些问题会出台相应的政策,例如,同意相关当事人在符合一定的条件下可以补办房产证、土地证等。

    在实践中,有的当事人持有政府的批文并且也符合其规定办证条件,然而有关部门仍旧不予办理房产证和土地证,理由则是因为其违反某项法律规定。当事人如果遇到这种情况,首先要看政府的批文是否违反法律规定,如果政府的批文没有违反法律规定且该项问题属于该级地方政府的权利,那么有关部门应当按照批文处理。如果相关部门不予处理,那么当事人可以可以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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