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晓伟团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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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朝阳区高级合伙人律师执业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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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某某贪污罪,经过辩护,减轻处罚

发布者:陈晓伟团队律师 时间:2024年01月09日 157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情简介

2015年9月至2019年4月,周某某利用担任Bu Dui中队长的职务便利,采取不入账、虚开发票套现的方式非法占有其他单位给予Bu Dui的慰问金,共计人民币1141929.08元,主要用于支付套现税费、个人借贷、购买理财产品及日常消费等开支。

二、辩护策略

律师接受委托后,去部队看守所会见周某,通过看守所会见,详细了解事情经过,主要包括周某之前在Bu Dui什么职位、是否非法占有公款,数额有多少,是否退还,怎么到案的?

通过以上几个问题,律师对的行为有了初步的了解,通过阅卷,又向核实了一些问题,然后律师提出以下辩护意见:

1、周某某主动到案,如实供述,属于自首;

2、周某某认罪悔罪,认罪认罚;

3、周某某积极退赃;

4、周某某系初犯、偶犯;

综合以上情节,建议法庭对其减轻处罚。

三、案件结果

法院认为,辩护律师关于周某某认罪认罚、积极退赃、自首的辩护意见与事实相符,予以采纳。辩护人提出周某某认罪悔罪,系初犯、偶犯的辩护意见酌予采纳。综合全案情节,对周某某减轻处罚。周某某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九个月。

陈晓伟,男,满族,中国共产党党员,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合规业务研究会委员;盈科律师事务所中国区股权高级合伙人;北京市盈科...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北京-朝阳区
  • 执业单位: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高级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1110120********51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取保候审、经济犯罪、职务犯罪、公司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