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程女士在上海市持有多套房产,用一代身份证办理了不动产登记手续,并领取房屋所有权证。近十年来,陈女士定居美国,已加入美国籍,现想要出售其名下部分房屋,但其身份证已失效,不知如何才能证明自己的身份。
案例2:沈女士原系中国籍,在国内购有数套房产,后出境移民加入外国籍。近年来,沈女士从海外回国发展,因企业融资需要以房屋进行抵押,但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时,身份失效的沈女士该如何证明自己的身份?能不能用还在有效期内的中国护照申请办理?
【法律评析】
1. 加入外国籍后,可凭相应身份证明材料,办理不动产变更登记。
随着出境移民的人数不断增多,像上述案例的情况较为普遍,不少客户对于加入外国籍前后身份变化该如何操作的问题持有疑问,尤其是涉及房屋抵押登记、买卖交易等事宜,怎样才能证明自己的身份让人着实烦恼。
对此,吴慧萍律师建议:如您遇到以上情况,可以通过公证认证、出境前历史身份记录等方式证明自己的身份。例如:加入外国籍前已注销户口,回国时可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要求出具身份变更的证明。本人不便回国,也可以在所在国办理同一人声明等身份变更证明材料,之后该材料应经中国驻该国领事馆认证,并附有中文翻译。
就上述案例而言,产权人的国籍变更并不影响其对房屋享有的权益,取得相应身份证明材料后,可向房屋所在地不动产交易中心提出申请,办理不动产名称变更的登记,支付登记手续费即可。
2. 中国不认可双重国籍,加入外国籍后无法再以中国护照确认身份。
原则上出境并加入外国籍,应到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注销户口,在销户记录中包括本人的出境证明、迁入地的入境证明和入籍证明。然而,实践中仍有不少人加入外国籍后,出于国内活动便利的考虑,并没有办理注销户籍的手续,如上述案例2,中国护照依然在有效期的情况也较为常见。
但是我国法律并不承认双重国籍,例如: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外国籍,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也就是说,中国公民加入外国籍就不再有中国国籍,原来取得的中国护照也随之失效。因此,吴慧萍律师提醒您,加入外国籍后,即便护照仍在有效期内,并无法通过中国核实产权人身份,具体操作方式宜先办理变更登记,然后再进行抵押、买卖交易等手续。
【法律小贴士】
加入外国籍后,如已注销户籍,可通过公证认证、历史身份记录查询等方式证明身份变更的情况。对于未注销户口或持有双重国籍导致身份不明的问题,可到公安部门完善注销国籍等相关手续。
如有疑问,可与本文作者取得联系。
作者:吴慧萍律师,联系方式:15921983649,邮箱:anne@familylawc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