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而言,在工程领域实施债权转让逐渐成为一种常见的行为,与一般的债权转让相比,工程款债权转让具有复杂的特性。债权转让是一种较为常见的民事法律行为,但其与建设工程结合时,便会呈现出复杂的法律特征。
首先,工程款在完成最终结算之前是不确定的状态,因此进行工程款债权转让时,债权的金额也往往不确定。即使是固定总价合同,也会因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等原因导致结算价调整。而工程款的最终结算又非常复杂和繁琐,往往会在工程实际竣工后很长一段时间才能完成,甚至拖上一两年也并不罕见。在施工过程中,如果施工方将工程款债权转让给第三方,根据债权转让“通知到达即生效”的原则,发包人无法再向施工方付款。此时工程款流向他方,如何再保障施工方有足够的资金继续施工?
最后,施工企业的债权转让可能会导致农民工利益受损。一般来说工程款中的劳务费用占比20%-25%之间,根据工程进度按比例逐步支付。若施工企业将工程款债权全部转让给第三方,此时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压力全部集中于施工企业自身的资金实力。若施工企业经济情况恶化,将直接导致农民工利益受损。工程款债权转让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应根据争议的合同、确定案由后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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