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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债子还”与“夫债妻还”合法吗?

发布者:查琪琦律师|时间:2021年07月28日|分类:债权债务 |608人看过

 “父债子还”与“夫债妻还”被很多人视为理所应当,妻真的有法定义务替夫还债吗?“父债子还”为我国长久历史岁月中流传的说法,更有人将其视为一种道德上的行为准则。单在法律层次讨论,“父债子还”即子女用其个人财产偿还父母的个人债务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一般情况下,债权人只能向债务人主张债权,而债务人也只能向债权人偿还债务。父母与子女均为独立的民事主体,只要父母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要求其他人承担。当然,子女愿意代为偿还的情况另当别论。1)父母生前所欠债务为家庭债务,而非个人债务。对于该债务所有家庭成员都有连带清偿的义务,即使父母过世,子女也应当清偿。此时,债权人有权向子女主张该债权。(2)子女继承遗产后,应偿还过世父母的债务,但以遗产实际价值为限。如果放弃继承的,对债务就无偿还责任。

综上,上述两种情况并非实际意义上的“父债子还”。对于父母生前的个人债务,继承遗产的子女有偿还的义务,且以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这实际上还是用父母生前财产偿还其生前债务,也不属于替父还债。所以,“父债子还”没有法律依据。很多人追债时也不能感情用事。而是要有法律依据。

我是武汉债权债务的律师,有任何债权债务的问题都可以咨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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