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琪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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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注明借款期限?

发布者:查琪琦律师|时间:2021年07月05日|分类:债权债务 |631人看过

      注明借款期限,第一要务是明确了诉讼时效问题,不至于到时候为此双方扯皮。一般计算诉讼时效就是从债权人第一次向债务人要求还款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麻烦就在于这个宽限期,多长时间合适?诉讼时效一般时间较长、审查宽松,也就罢了;而如果该笔借款有担保,就涉及到保证期间的计算问题了。现实中不是没有遇到过,而如果保证期间正好就卡在那么一两个月时,你说宽限期是一个月他说是两个月,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并且可能直接影响到保证人是否承担保证责任问题。

     注明借款期限,还有一个好处是,如果你没有写落款日期,那么一般认为你写的借款期限开始日期就是借款日,这样便于确定利息或其他期间的起算日;尤其是在你们之间有多笔往来而双方又都说不清楚每笔款项的性质的情况下,可能对认定借款交付、是支付利息还是归还本金或者借款有没有归还问题等问题产生一定的影响。因为存在多笔往来而双方又都说不清楚的情况下,一般推定在借款到期后借款人的给付是归还该笔借款(只存在这一笔债务的情况下,如果存在多笔,就要适用法律规定的,即一笔款项不足以偿还对同一债权人所负的所有债务的情况下,先冲抵到期日在前的;如果都到期了,先冲抵没有担保的;如果均到期且都没有担保的,按比例清偿)。

     我是武汉债权债务的律师,您如果有任何债权债务方面的问题都可以来问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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