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琪琦律师

  • 执业资质:1420120**********

  • 执业机构:湖北尊而光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刑事辩护工伤赔偿交通事故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从被贷款1200万看合同成立之要件

发布者:查琪琦律师|时间:2021年06月28日|分类:合同纠纷 |381人看过

   作为一名普通的家庭妇女,如果忽然发现自己名下曾经贷款过1200万,会是什么感觉?而自己压根没有去这家银行签过字拿过贷款——一般人你想贷1200万,恐怕连12万都难。但汶川的程女士最近在打印个人征信时,就发现自己名下曾在2011年、2012年时,分别向某银行成都分行贷款了600万元,共计1200万元。她称自己从未向这家银行申请过贷款。某银行经过调查昨日回应说贷款材料齐全,什么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质押存单之类的都有。某银行这个回应比较有意思了,其实他只要回应贷款合同等文件材料上程女士的签名是不是她本人签的就行了,如果是她本人签的,则能说明一切问题;如果不是她签的,就算其他所谓的材料再齐全,你们银行也是有责任的。

    从某银行这个回应来看,可以大胆地推测,程女士的签名捺印应该不是她本人所签所捺;如果是的,银行方面可能第一时间就会公布出来这个对自己最有利、最有说服力的事实。这么大额的贷款,本人不到场、不签名捺印竟然就能给放了,银行要是没有问题,谁相信呢?幸好是还了,如果没还,某银行到时候起诉程女士,法院还得立案受理,程女士还得出庭应诉,还得通过申请鉴定自证清白……从该起事件中,咱们可以探讨下合同成立的要件。

    具体到本案中,一般而言,贷款申请人需先填写贷款申请表,这个申请表相当于要约邀请,就是希望银行对自己申请的贷款金额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比如申请600万,希望银行能够同意放贷600万,银行审批下来,双方关于600万元的贷款合同并不是当然就成立了,后续还需要签订贷款合同。所以,贷款申请书、意向书之类的个人认为是要约邀请比较合适,一旦视为要约,则银行同意审批就是承诺,那么双方之间关于贷款的合同即成立了,这显然是不具备合同的主要内容的。贷款审批后,银行将拟定好的贷款合同提供给申请人,可以视为要约,而借款人在贷款合同上签字,则视为承诺。至此,双方之间的贷款合同才宣告成立。一般的合同,成立即生效,所以,贷款合同在借款人签字后生效,生效后方才对借款人具有约束力。

     但如果借款人压根没在贷款合同上签字,那么,银行发出要约,虽然有他人假冒借款人签字捺印了,但因为并非借款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所以,该签字捺印的行为是无效的,也就是借款人本人并未作出承诺,该合同自然对借款人本人不具有约束力。这里还涉及到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问题。

      因为借款人处并非程女士本人签名捺印,也即该意思表示并非程女士真实意思表示,所以该签字捺印行为无效,则程女士并未向银行作出承诺,其非贷款合同相对人,相关贷款合同的权利义务不能约束程女士,程女士无须承担还款责任。说是这么说,如果涉案的贷款并没有还清,则在法院判决之前,程女士名义上是有大额贷款未还的,对其个人信用造成不良影响,而应诉过程也会花费大量的精力和金钱——银行应当对此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而不是一句贷款手续齐全就能搪塞的。大额贷款对普通人的影响是致命的,希望银行能够负起责任,起码要对借款人的身份核实清楚。当然,我想,对于专业的银行也不会连最基本的身份核实都不核实,至于能够核实出来为何还放贷了,那就只有当事人自己心里清楚了。

     当然,最后也要提醒大家千万保管好个人的信息材料,诸如身份证之类的,千万不要随便借给别人用,否则不知道哪天自己就成为公司法定代表人了、公司股东了甚至在银行有大额贷款了。如果是在公司入职或者其他需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的,一定记得在复印件上写明用途,这样就不会被再复印挪作他用了。

      我是武汉债权债务的律师,有任何债权债务方面的问题都可以咨询我。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