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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商法船舶所有权

发布者:查琪琦律师|时间:2020年10月08日|分类:海事海商 |567人看过


  第七条 船舶所有权,是指船舶所有人依法对其船舶享有占有、使用 、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第八条 国家所有的船舶由国家授予具有法人资格的全民所有制企业 经营管理的,本法有关船舶所有人的规定适用于该法人。

  第九条 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应当向船舶登记机关登记 ;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船舶所有权的转让,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第十条 船舶由两个以上的法人或者个人共有的,应当向船舶登记机 关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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