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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的偿还顺序

发布者:查琪琦律师|时间:2022年12月01日|分类:法律顾问 |297人看过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的偿还应按一定的顺序履行


   1、 什么是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是以夫妻共同财产作为一般财产担保,在夫妻共有财产的基础上设定的债务。包括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解决共同生活所需的衣、食、住、行、医、履行法定扶养义务、必要的交往应酬,因共同生产经营活动等所负之债,以及为抚育子女、赡养老人,夫妻双方同意而资助亲朋所负债务。

   2、夫妻共同债务的特点

  (1)连带性

  夫妻共同债务,是基于夫妻双方的共同意思表示,对外形成的一种共同的民事债务关系。因此,它具有连带性,因此,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形成的夫妻共同债务,双方应当负连带清偿责任。并且,这种清偿责任,并不因为夫妻双方婚姻关系的变化而变化。

  (2)人身属性

  夫妻共同债务是因婚姻而形成的法律关系,因此,除了包含财产内容之外,还具有强烈的人身属性。

  (3)时间属性

  夫妻共同债务产生于婚姻关系建立之时,但不消灭于婚姻关系解除之后。

  因此,离婚后男女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和财产共有关系的消灭,并不导致双方共同债务的消失。那离婚后,男女双方的婚前债务该如何解决呢?

  法律为此作出了规定,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利不因婚姻关系的变动而受到侵害,夫妻之间的婚姻关系的变动,以及财产分割的问题并不会影响到债权人,以及其他有关系的第三人。夫妻在离婚之后,仍然需要以其财产偿还债权人的债务。并且为了避免纠纷,债务的偿还需要按照一定的顺序履行。

  3、夫妻共同债务的偿还

     首先,夫妻共同债务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夫妻共同债务的“共同性”衍生出了债务的“连带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而产生的债务,应当首先考虑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否则,一方偿还不仅有违公平原则,并且可能会进一步产生纠纷,或者变相产生了无论共同财产金额能否覆盖共同债务金额,均在男女双方之间形成了新的债权债务关系,使双方间财产关系复杂化的法律后果。因此法律规定夫妻共同债务首先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清偿,共同债务可被全部清偿的,剩余共同财产由男女双方协商或由法院判决进行分割;共同财产数额无法覆盖全部共同债务的,由双方以其个人财产部分偿还。

    其次,当夫妻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夫妻共同债务,或者夫妻双方原本就不存在共同财产的情况下,夫妻双方应当一起以个人财产偿还共同债务。这是就需要注意双方对债务偿还的比例问题。需要将具体的清偿方案、承担比例等,通过协议的形式确定下来。该协议对男女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确定偿还比例的,则由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依法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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