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归分析后发现,赔偿意愿对缓刑适用不存在显著影响,故本部分主要分析赔偿时间、赔偿数额与缓刑适用的关系。由于只有在有赔偿情节的案件中才会存在赔偿时间和赔偿数额这两个要素,故本部分仅分析作出赔偿且有明确赔偿数额的案件样本。经过筛选,“致人轻伤”、“致人重伤”和“致人死亡”三组案件分别剩余592个、559个和441个样本,符合定量分析的样本数量要求。虽然本部分案件样本均属于作出赔偿的情况,但“赔偿”这个自变量中除“是否赔偿”外,还包含部分赔偿和积极赔偿两种情形,故仍然保留“赔偿”这个自变量。
经初步统计分析发现,坦白、立功、案件起因等量刑情节对缓刑适用无显著影响,故将其剔除并形成模型4。“致人重伤”案件中分别为0.172和0.247, 模型总体的预测正确率分别为73.1%和77.7%。值得注意的是,虽然模型4在预测应当适用缓刑时的正确率达到90%以上,但其在预测不应当适用缓刑时的正确率只有百分之三十几,故模型4在预测应当适用缓刑时具有较高的正确性。赔偿时间在“致人轻伤”案件中对缓刑适用有显著影响,但赔偿时间对法院决定适用缓刑的解释力较为有限。
我是武汉刑事方面的律师,有任何刑事方面的问题都可以问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