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前的研究虽已表明赔偿对缓刑适用有显著影响, 但未揭示赔偿诸要素(如赔偿时间、赔偿数额、赔偿意愿等)与缓刑适用的关系。笔者在访谈中了解到,赔偿时间、赔偿数额在实践中都会对缓刑适用产生影响。因此,本研究将进一步验证是否赔偿、赔偿时间、赔偿数额以及赔偿意愿等要素与缓刑适用的关系。
经统计,“致人轻伤”案件中量刑结果在36个月以下的案件有959个,“致人重伤”案件中有639个,“致人死亡”案件中有43个。由于“致人死亡”案件的相应样本数量过少,不适合作定量分析,而且“致人死亡”情形下的量刑起点即为120个月,适用缓刑属于极其个别的情况。简单统计后发现,不同赔偿情形下的缓刑适用情况存在较大差别。如在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的案件中,“致人轻伤”案件中积极赔偿、部分赔偿和未赔偿等情形下的缓刑适用率分别为68.1%、25%和8.46%,“致人重伤”案件中分别为80.95%、28.21%和13.51%。
我是武汉刑事方面的律师,有任何刑事方面的问题都可以问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