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对比标准回归系数发现,赔偿数额对主刑量刑结果的影响在“致人轻伤”案件和“致人重伤”案件中分别位居第四位和第七位,而在“致人死亡”案件中赔偿数额对主刑量刑结果的影响不显著。从模型2中去除赔偿数额后,“致人轻伤”案件和“致人重伤”案件中模型的R2分别减少3.2个和1.6个百分点,而“致人死亡”案件中模型的R2则无变化。赔偿数额与主刑量刑结果变化呈正向关系。回归分析结果显示,每增加1单位的赔偿数额,“致人轻伤”案件和“致人死亡”案件中的主刑量刑结果分别平均增加1.662个和3.307个月。一种可能的解释是,赔偿数额是犯罪严重程度的体现,案件越严重,被害人获得的赔偿数额越高,而犯罪严重程度与主刑量刑结果呈正向关系,故赔偿数额与主刑量刑结果变化呈正向关系。
学理上认为,赔偿时间、赔偿意愿也应对主刑量刑有影响。但是,将赔偿时间、赔偿意愿分别加入上述模型后发现,二者对主刑量刑结果的影响并不显著。而且,加入这两个变量后,模型的R2的变化微乎其微。如在模型1中加入赔偿意愿后,“致人轻伤”、“致人重伤”和“致人死亡”三组案件中模型的R2分别比未加入时少0.5个、0.1个和0.1个百分点;在模型2中加入赔偿时间后,“致人轻伤”案件和“致人重伤”案件中模型的R2分别只比未加入时多0.1个百分点,而“致人死亡”案件中模型的R2则没有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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