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偿数额是判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积极赔偿以及案件社会危害性大小的一个重要指标。过去的研究较少关注赔偿数额对量刑结果的影响,但有实证研究表明,在判处死刑的故意杀人案件中赔偿数额与量刑结果并不存在相关性。为验证故意伤害案件中赔偿数额与主刑量刑结果的关系,本部分将“每位被害人获得的赔偿数额”作为自变量加入模型1,形成模型2。由于并非所有案件样本中均有确定的赔偿数额,本部分将不包含确定赔偿数额的案件样本予以剔除。
经剔除后,“致人轻伤”、“致人重伤”和“致人死亡”三组案件分别剩余592个、559个和441个样本,符合定量分析的样本数量要求。回归分析后发现,赔偿、赔偿数额、被害人人数、被害人过错、自首、持械等因素对主刑量刑结果有显著影响。模型2在“致人轻伤”、“致人重伤”和“致人死亡”三组案件中的R2分别为0.212、0.347和0.403,并且总体拟合优度较好。赔偿数额对主刑量刑结果的影响在“致人轻伤”案件和“致人重伤”案件中显著,但在“致人死亡”案件中不显著。回归分析后发现,“致人死亡”案件中赔偿数额的P值为0.825,大于0.05,这表示赔偿数额在“致人死亡”案件中对主刑量刑结果无显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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