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辅助人的权利主要包括:(1)人身安全保护权。专家辅助人或其近亲属可以向公检法机关申请保护,公检法机关应当采取保护措施。(2)报酬权。对于公检法机关外聘或当事人聘请的专家辅助人参与刑事司法的交通、住宿、就餐等合理费用,应根据“谁聘请谁支付”的原则实施。(3)协助权。例如,公检法机关与当事人应向专家辅助人介绍案件涉及的专门性问题、提供专门性问题的相关材料。特别值得强调的是,公检法机关对当事人聘请专家辅助人参与鉴定过程、查阅鉴定材料等申请,如不涉及保密或其他特殊情况,应尽力配合。
其次,专家辅助人的责任主要包括:(1)故意提供虚假专家意见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2)遵守法律法规,遵循技术标准和规范,恪守职业道德,坚持客观公正;(3)当然,当事人聘请的专家辅助人主要是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要求其站在完全中立、客观的立场上提供不利于委托人的专家意见。
我是武汉刑事方面的律师,有任何刑事方面的问题都可以问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