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朋友会觉得,经常都加班,公司也没有给加班费,去劳动部门反映,结果被认定证据不足,属于无效加班,根本要不要加班费。那么什么情况才算有效加班?才能有加班费呢?
我们都知道,5天8小时之外的工作时间,都叫加班时间,周一到周五是平时加班,周六周日是周末加班,另外还有法定假日加班。
在实际中,员工要想证明加班费,的确非常之难,为何?一要证明加班符合规定流程,二要证明存在加班事实,三要证明加班的时间段!我们分别来说一说,究竟什么样的情况才能算有效加班?
那么什么样的加班才叫符合规定流程?武汉劳动仲裁纠纷律师告诉大家。
(一)若公司有关于加班审批的制度,如加班须经审批才算有效,那么要想让加班有效,就必须有公司的审批记录,比如加班申请单、或公司领导安排你加班的记录。
(二)若公司没明确说明加班需要审批,那需要有公司安排要求员工加班的记录,证明加班不是个人行为,而是公司行为。
只有这一步,只能证明公司同意或要求你加班,但还不能证明你实际去加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