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墩墩”一“墩”难求,折射出北京冬奥组委对知识产权的极度重视
在北京冬奥会如火如荼的进行中,吉祥物冰墩墩是以其敦厚、敦实、可爱、契合熊猫的整体形象受到大家的疯狂采购和追捧。冰墩墩象征着冬奥会运动员强壮有力的身体、坚韧不拔的意志和鼓舞人心的奥利匹克精神。
冰墩墩的专有权归属于北京冬奥组委,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未经北京冬奥组委的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擅自使用吉祥物形象和名称,不得将吉祥物的形象和名称进行拆分、歪曲、篡改等变形使用,或者为其他图案的组成部分使用。
按照《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第一条、第三条规定,冰墩墩属于奥林匹克的标志,北京冬奥组委则属于奥利匹克标志的权利人。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依照本条例对奥林匹克标志享有专有权。未经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为商业目的使用奥林匹克标志。按照该条例第十条规定,只有取得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许可,为商业目的使用奥林匹克标志的,应当同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订立使用许可合同。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应当将其许可使用奥林匹克标志的种类、被许可人、许可使用的商品或者服务项目、时限、地域范围等信息及时披露。
如果擅自仿冒制作冰墩墩的,依据以上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给予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处罚。完备周全的法律保护,让侵权商家无利可图甚至“倒蚀一把米”,侵权行为自然变少。可见冰墩墩的有效保护折射出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让知识产权权利人对权利维护充满信心,让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望而却步。
庞廷 律师
二〇二二年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