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件基本信息
委托人地位:被告(男方)
委托诉讼代理人:谢苑钮,广东阅文律师事务所律师
案件类型:离婚纠纷(民事)
二、案情简介
原告张某(女方)与被告李某(男方)于2016年12月登记结婚,2018年2月生育儿子李某一。婚后因家庭琐事频繁争吵,夫妻感情出现裂痕。原告曾于2023年6月首次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关系仍未改善,自2023年4月起分居。2024年5月,原告再次提起离婚诉讼,并提出多项诉讼请求:要求离婚、变更子女抚养权(由最初要求被告抚养变更为要求原告抚养)、分割价值约80万元的共同房产并要求被告支付20万元补偿款、要求被告支付5万元经济帮助等。
被告李某同意离婚,但对抚养权归属、房产分割、债务承担、经济帮助及精神损害赔偿等问题存在重大争议。谢苑钮律师作为被告的诉讼代理人,在案件中围绕各项争议焦点展开了全面、精准的代理工作。
三、争议焦点与律师工作
本案涉及离婚纠纷中多个复杂争议问题,谢苑钮律师围绕以下六大核心焦点展开了系统、专业的代理工作:
(一)子女抚养权——成功争取儿子由被告抚养
原告在诉讼过程中将抚养权诉请由“儿子由被告抚养”变更为“儿子由原告抚养”。谢苑钮律师提出以下代理意见:
事实依据扎实:儿子李某一自双方分居后一直跟随被告共同生活,由被告负责接送上下学及日常照料;
抚养条件充分:被告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有能力为儿子提供良好的生活和学习环境;
有利于子女成长:儿子已在被告处形成稳定的生活和学习环境,改变抚养关系不利于其身心健康。
代理成果:法院采纳了谢苑钮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儿子李某一由被告李某抚养,原告每月支付抚养费1000元至儿子年满十八周岁。谢苑钮律师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儿子的直接抚养权,维护了被告与儿子之间稳定的亲子关系。
(二)夫妻共同债务——准确列明债务范围并合理分担
针对原告主张的债务及被告主张的债务,谢苑钮律师协助当事人进行了全面梳理和准确认定:
成功认定的共同债务(三项):
债务项目金额认定依据
工商银行房贷本金356311.49元及相关利息、罚息已由法院生效判决确认
农业银行信用卡借款15419元及相关利息、受理费、执行费已由法院生效判决确认
物业管理费、水电公摊费等合计8582元物业公司起诉材料证实
成功阻击的债务(两项):
原告主张欠其父亲20万元:原告未能提供借据、转账凭证等证据证明借贷事实,被告不予认可,法院未予采信;
原告主张网贷5万元:原告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借款实际发生及用于家庭生活,法院未予采信。
代理成果:三项共同债务由双方各负担一半,债务范围明确、责任清晰。更为重要的是,谢苑钮律师成功阻击了原告主张的25万元不合理债务,避免了被告承担不应由其负担的债务。
(三)夫妻共同房产——成功争取本案不作分割处理
原告主张分割双方名下位于阳江市江城区某处的共同房产(原告主张价值约80万元),要求房屋归被告所有并由被告支付20万元补偿款。
谢苑钮律师提出以下关键代理意见:
房产已被司法查封:该房屋因双方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给付义务,已被阳江市江城区人民法院在执行程序中查封;
银行已起诉行使优先受偿权: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江分行已就房屋贷款提起诉讼,法院已判决银行对该房屋享有优先受偿权;
涉及第三人合法权益:在本案中分割该房屋可能损害债权人(银行)的合法权益;
房屋价值不足以清偿债务:参考司法拍卖网同楼盘房屋评估价值,房屋现值约40万元,而共同债务约40万余元,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共同债务。
代理成果:法院全面采纳了谢苑钮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该房屋因涉及可能损害第三人(债权人)合法权益,本案不宜进行分割处理。法院同时明确:债务清偿、房屋解封后或经法院执行处置变现后有剩余价款的,双方可另行协议处理或另案诉讼解决。谢苑钮律师成功为被告争取到:
离婚诉讼中暂不分割房产,避免了在债务问题未解决时被迫低价处置房产;
被告可继续居住该房屋直至法院执行处置;
原告要求被告支付20万元补偿款的诉请被驳回。
(四)经济帮助请求——成功阻击原告5万元经济帮助主张
原告主张其离婚后无固定居所、无固定收入,要求被告支付5万元经济帮助。
谢苑钮律师从以下角度进行有力抗辩:
原告并非处于生活困难状态:原告目前居住在其父亲的房屋中,并非离婚后无房居住;
双方经济能力相当:原告从事美容行业月收入约5000元,被告从事建筑行业月收入6000至7000元,双方经济能力基本相当;
被告经济并不宽裕:被告面临房屋被执行风险、需承担多项债务和子女抚养责任。
代理成果:法院采纳了谢苑钮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原告并非处于离婚后无房居住的困难状态,且双方经济能力相当,原告要求被告支付5万元经济帮助理据不足,不予支持。
(五)精神损害赔偿——成功阻击原告5万元精神损害赔偿请求
被告主张原告婚后沉迷赌博、打骂被告,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要求原告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5万元。
谢苑钮律师敏锐把握该请求的证据短板,提出以下代理意见:
证据不足:被告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原告存在家庭暴力等法定损害赔偿事由;
举证责任: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被告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代理成果:法院采纳了谢苑钮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被告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原告存在家庭暴力等法定损害赔偿事由,对5万元精神损害赔偿请求不予支持。谢苑钮律师成功为原告避免了5万元的赔偿支出。
(六)整体诉讼策略评析
本案系原告第二次起诉离婚,涉及子女抚养权争夺、复杂债务认定、被查封房产分割等多个疑难问题,法律关系错综复杂。谢苑钮律师的代理工作呈现出以下鲜明特点:
一是以“不宜分割处理”策略化解房产分割危机。面对原告主张分割价值约80万元房产并要求20万元补偿款的诉求,谢苑钮律师抓住“房屋已被查封、银行已起诉行使优先受偿权、涉及第三人合法权益”这一核心事实,成功说服法院对房产不予处理,直接驳回了原告20万元补偿款的诉请,为被告避免了巨额现金支付压力。
二是以“证据不足”原则有效阻击不合理债务。针对原告主张的欠父亲20万元及网贷5万元等无证据支持的债务,始终坚持举证责任分配原则,以“未能提供证据证明”为由逐一击破,成功为被告避免了约25万元的不合理债务负担。
三是以“经济能力相当”抗辩经济帮助请求。准确抓住经济帮助制度的适用前提是一方“生活困难”,而原告有房居住、有稳定收入,不符合法定条件,成功阻击了5万元经济帮助的诉请。
四是精准把控案件程序与实体问题。谢苑钮律师在案件中对已被执行查封的房产提出了“本案不宜处理”的程序性抗辩,既维护了被告的居住权益,又避免了在债权债务未厘清时贸然分割房产可能带来的法律风险,体现了对案件全局的精准把控能力。
四、代理成果
子女抚养权成功争取:儿子由被告抚养,原告每月支付抚养费1000元以稳定抚养环境和有利于子女成长为由成功争取
共同房产(原告主张分割并补偿20万元)成功阻击:本案不予处理,驳回原告补偿诉请以房屋被查封、涉及第三人权益为由成功抗辩
共同债务(三项合计约38万元)明确认定:双方各负担一半,债务范围清晰协助当事人准确列明并合理分担
原告主张欠父亲20万元及网贷5万元成功阻击:法院未予采信,被告不承担以证据不足为由成功抗辩
经济帮助(原告主张5万元)成功阻击:法院不予支持以原告未处于生活困难状态、双方经济能力相当为由抗辩
精神损害赔偿(被告主张5万元)成功阻击:法院不予支持以证据不足为由有效抗辩
五、案件典型意义
本案系一起涉及多重复杂争议的离婚纠纷案件,在法律适用和诉讼策略方面具有以下典型意义:
第一,“先刑后民”原则在离婚财产分割中的类比适用。本案中,夫妻共同房产已被其他法院查封、银行已起诉行使优先受偿权,谢苑钮律师成功运用“涉及第三人合法权益”的程序性抗辩,使法院在离婚诉讼中暂不处理被查封房产,为后续债务清偿和财产处置预留了空间。这一代理思路对涉及司法查封财产分割的离婚案件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第二,夫妻共同债务认定的证据规则运用。面对原告主张的无凭证债务(欠父亲20万元、网贷5万元),谢苑钮律师坚持“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在对方未能提供有效证据的情况下,成功阻止了不合理债务的认定,充分体现了证据规则在夫妻债务认定中的核心作用。
第三,离婚经济帮助制度的适用边界。本案明确了“一方生活困难”是适用经济帮助制度的前提条件。谢苑钮律师通过证明原告有房居住、有稳定收入、双方经济能力相当,成功使法院对经济帮助请求不予支持,为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了有益参考。
第四,多维度抗辩策略的综合运用。谢苑钮律师在本案中综合运用了程序性抗辩(房产被查封不宜处理)、证据性抗辩(债务无证据证明)、实体性抗辩(不满足经济帮助法定条件)等多种策略,在多个争议焦点上均取得了胜诉,体现了律师全面、系统的诉讼策划能力。
六、律师简介
谢苑钮律师系广东阅文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执业以来,办理各类诉讼案件数百件,涵盖婚姻家庭纠纷、刑事辩护、民间借贷纠纷、合同纠纷、劳动争议等多个领域,具有丰富的庭审经验和扎实的法律功底。在家事纠纷领域,谢苑钮律师善于从家庭关系、子女利益、财产状况等多维度出发,为当事人制定切实可行的诉讼策略,以专业、细致、负责的工作态度,全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谢苑钮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