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春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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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万诈骗罪变更掩隐罪,实现刑期大幅度降低-东莞诈骗罪辩护律师康春苗

发布者:康春苗律师 时间:2026年07月23日 590人看过 举报

2026-07-23

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件概况

刘某某经他人介绍,注册两家贸易公司并办理对公账户,将包含对公账户 U 盾、公章、营业执照在内的整套资料出售获利 4000 元;后续又提供个人银行卡协助他人转移诈骗赃款,额外获利 1000 元。侦查阶段初步核查涉案资金流水超 300 万元,其中对公账户接收电信诈骗被害人资金近 200 万元,侦查机关最初倾向以诈骗罪追究刘某某刑事责任。刘某某家属委托东莞凤岗掩隐罪辩护律师康春苗团队介入案件处理。

二、案件核心争议焦点(事实、证据、法律、程序四维梳理)

  1. 事实维度:刘某某是否事前参与上游电信诈骗共谋,能否认定为诈骗罪共犯;刘某某出售对公账户时,主观上是否明知他人将实施电信网络犯罪。

  2. 证据维度:现有证据能否证实刘某某与上游诈骗人员存在意思联络;被害人被骗资金流入对公账户的完整链路证据是否闭环,能否直接证实刘某某知晓资金来源于诈骗犯罪。

  3. 法律维度:区分诈骗罪共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适用边界;涉案近 200 万诈骗流水,应当归属于上游诈骗人员责任,还是由刘某某承担。

  4. 程序维度:案件证据收集是否存在瑕疵;被告人身份信息暂未核实完整情形下,能否正常起诉审判;能否争取适用缓刑。


三、辩护思路与办案实操

接受委托后,东莞凤岗掩隐罪辩护律师康春苗团队第一时间会见刘某某,固定关键供述,明确当事人并未参与策划、实施电信诈骗,不存在和上游诈骗团伙共谋的行为。


阅卷工作中重点开展证据拆解:全案聊天记录、转账记录无法证实刘某某参与上游诈骗商议,仅能证实其出售对公账户、事后转移赃款,没有任何共谋证据,据此成功打掉近 200 万流水对应的诈骗罪指控


针对罪名分层制定辩护策略:其一,针对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提出当事人不清楚对公账户具体用途,主观明知程度较弱;其二,针对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认可罪名成立,同时提出违法所得金额小、没有直接占有被害人赃款。


庭审阶段向法庭清晰阐释法律逻辑:诈骗罪共犯要求事前通谋,本案缺乏核心证据,不满足共犯构成要件;涉案巨额诈骗流水是上游犯罪行为直接造成,不应转嫁由刘某某承担;同时向法庭提交当事人认罪认罚、获利较少等从轻情节,申请从轻量刑,建议适用缓刑。

四、裁判结果

法院审理后采纳辩护意见,认定现有证据不足以证实刘某某构成诈骗罪,将指控罪名调整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两罪。


判决:刘某某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 3000 元;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 2000 元;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罚金 5000 元;追缴违法所得 5000 元,作案工具予以没收。法院综合全案情节,最终未采纳缓刑辩护意见。

五、案件实务小结

本案典型价值在于厘清诈骗罪共犯与帮信、掩隐罪界限,大量涉对公账户跑分案件中,办案机关容易依据大额涉案流水直接推定当事人构成诈骗共犯。东莞凤岗掩隐罪辩护律师康春苗提示:区分关键在于是否存在事前共谋,流水金额不能等同于参与诈骗的定罪依据。辩护人应当深挖案卷证据,切断当事人与上游主犯的共谋证据链条,实现罪名降档,避免当事人承担巨额流水对应的重罪责任。

姓名:康春苗

执业律所:广东康邦律师事务所(创始人)

执业年限:深耕刑事辩护领域 21 年,东莞凤岗、塘厦、清溪等东南片区及临深片区资深刑辩律师

专业领域:二十一年专注刑事法律业务,主攻各类重大疑难刑事案件,摒弃全品类泛化办案模式,深耕精细化刑事辩护体系,精通《刑法》及各类刑事司法解释、全省各地公检法办案标准与量刑裁判规则,常年办理电信网络诈骗、帮信罪、职务犯罪、经济犯罪、故意伤害、非法集资、涉赌涉黄等全部类型刑事案子,擅长处理单人犯罪、重大团伙犯罪、跨境刑事案件、涉案金额巨大、证据链条复杂的疑难复杂刑事大案。

核心优势:深耕刑辩实战二十一年,团队累计承办超千件各类刑事犯罪案件,深谙刑事案件全流程办案逻辑,针对不同案件量身打造四大核心辩护方案:

1. 定性辩护:厘清此罪与彼罪、罪与非罪边界,推翻错误罪名指控,实现重罪改轻罪;区分民事经济纠纷与刑事犯罪,挖掘案件无罪事实依据,争取公安撤案、检察院不起诉。

2. 涉案数额辩护:细致核对银行流水、转账记录、审计报告,剔除合法资金往来、重复记账、无关交易、借款往来,大幅核减涉案金额,打掉数额巨大、情节特别严重等升格量刑情节。

3. 主从犯与地位作用辩护:针对团伙类刑事案件,梳理当事人参与时间、出资情况、管理权限、实际获利、分工层级,论证底层参与者、辅助人员为从犯,争取从轻、减轻、免除处罚。

4. 量刑综合辩护:综合自首、坦白、立功、退赃退赔、谅解、初犯偶犯、认罪认罚、家庭特殊情况等全部从轻情节,最大化争取取保候审、缓刑、大幅降档量刑。

代表性案例:2017年代理东莞团伙网络赌博案,当事人参与线下棋牌室聚众赌博,被公安机关以开设赌场罪立案追诉,认定为团伙核心成员,抽头渔利累计22万,公诉机关量刑建议三年六个月。律师庭审重点辩护该案无固定赌博场地、无常态化运营机制、无严格层级管理,仅为熟人临时聚众赌博,成功打掉开设赌场罪定性,重罪改轻罪为赌博罪,最终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2019年代理深圳电信诈骗涉案员工案,当事人入职诈骗公司两个月,从事简单话术客服工作,全案涉案金额480万,侦查机关整体认定诈骗罪“情节严重”。律师介入后,逐一核对当事人参与时间段、涉案被害人金额,剔除其未参与的诈骗事实,论证其系底层辅助人员、主观恶性极小、获利不足三千元,且系初犯、全额退赃,最终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无犯罪案底。

2020年代理深圳银行卡掩隐犯罪案,当事人出借并协助他人转账银行卡,被指控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涉案流水260万,公诉机关建议实刑二年。律师辩护提出当事人仅提供账户流转资金,未参与赃款支配、分赃获利,案发后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积极退赔违法所得,结合案件情节轻微,法院大幅从轻处罚,最终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适用缓刑。

2021年代理东莞跑分平台帮信罪案,当事人参与网络跑分流水接单,银行卡涉案流水580万,侦查阶段认定帮信罪情节严重,拟移送起诉。律师深挖案件细节,论证当事人无明确主观明知上游犯罪,仅为兼职赚取小额佣金,未对接上游犯罪人员、未参与犯罪谋划,且获利微薄、主动终止行为、认罪认罚,检察机关最终作出酌定不起诉决定。

2022年代理深圳网络棋牌开设赌场案,当事人为线上棋牌平台代理,被指控开设赌场罪,累计投注流水900余万,量刑建议四年以上。律师精准区分普通推广与层级运营差异,论证当事人无平台控制权、无抽成返利机制、无发展下级代理的运营行为,打掉“情节严重”升格量刑要件,认定从犯地位,最终轻判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

2022年代理东莞虚假投资理财诈骗案,当事人被指控参与虚假理财诈骗,涉案被害人10余人,指控诈骗金额130余万。律师细致核对转账流水,剔除投资本金、正常平台返利、自愿交易资金,核减大半涉案诈骗数额,同时论证当事人系团队底层业务员,听从上级安排行事,认定从犯,结合全额退赃、取得被害人谅解,法院从轻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

2023年代理深圳涉赌资金掩隐案,当事人帮助赌博团伙结算流转赌资,被指控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涉案赌资210万,公诉机关量刑建议二年六个月。律师辩护区分涉案资金属性,剔除合法个人往来资金,论证当事人参与时间短、仅提供资金结算辅助作用、未参与赌博犯罪核心环节、获利极少,法院采纳辩护观点,降档量刑后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适用缓刑。

2024年代理东莞跨境帮信罪案,当事人为境外网络犯罪平台提供网络推广服务,被认定涉嫌帮信罪,涉案推广链接引流数百人。律师介入后,充分举证当事人无犯罪认知、未核实上游犯罪性质、未掌控犯罪资金,参与程度浅、作用极其次要,且系初犯、主动退赃认罚,最终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

2025年代理揭阳小额电商诈骗案,当事人因电商虚假宣传被指控诈骗罪,累计涉案金额86万,公诉机关建议实刑三年六个月。律师辩护指出案件存在民事欺诈与刑事诈骗混淆情形,剔除交易瑕疵、民事纠纷对应的涉案金额,结合当事人主动关停店铺、全额退赔所有被害人、获得全部谅解、认罪悔罪态度良好,法院大幅轻判,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

2026年代理东莞微信群聚众赌博案,当事人组建亲友微信群发红包娱乐,被立案侦查、指控开设赌场罪,涉案流水120余万。律师重点论证群成员均为亲友熟人、无对外招揽赌客、无持续经营性抽水、运营周期极短,不符合开设赌场罪常态化经营特征,属于轻微娱乐赌博行为,最终检察机关认定情节显著轻微,作出不起诉决定。

客户心声:康春苗律师深耕刑事辩护二十一年,律所创始人专业底蕴扎实,办案冷静客观、务实可靠。初次接待即可完整梳理案件风险、清晰列明辩护突破口,客观预判案件走向,不夸大办案效果、不随意承诺,收费标准透明规范。全程细致翻阅卷宗、核对全部书证物证,精准挖掘证据瑕疵与从轻辩点,庭审逻辑清晰、抗辩有力,和公安、检察院、法院沟通顺畅高效,对待家属与当事人耐心细致,全程跟进案件每一个流程节点,全力维护当事人人身自由与合法权益,凭借长期扎实的刑辩功底与负责任的办案态度,收获大量当事人及家属高度认可。

执业风格:拒绝千篇一律模板化辩护词,每一起刑事案件单独完整阅卷、实地核查线索、量身定制辩护思路;既敢于针对证据不足、定性错误、量刑畸重等问题当庭有力抗辩,也擅长合法合规开展检法沟通;擅长拆解大额资金流水、梳理多层团伙人员架构、甄别复杂多笔涉案事实,直击各类刑事案件办案难点;始终以取保候审、无罪不起诉、重罪改轻罪、大幅减刑、适用缓刑为核心办案目标,认真对待每一位当事人的委托,全程跟进不敷衍。

康春苗,广东康邦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律师,毕业于广东警官学院,拥有 21 年刑事辩护专职执业经验,深耕东莞凤岗及临深片...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广东-东莞
  • 执业单位:广东康邦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4419200911337790
  • 擅长领域:取保候审、经济犯罪、刑事辩护、公司犯罪
广东康邦律师事务所
14419200911337790 取保候审、经济犯罪、刑事辩护、公司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