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夏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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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浦东新区专职律师执业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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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被告买卖合同纠纷,原告撤诉

发布者:郭夏菁律师 时间:2023年08月29日 96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当事人信息

  原告:xx日用品经营部

  经营者:黄xx金。

  委托诉讼代理人:陈x如,上海xx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上海xx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x,执行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郭夏菁,北京恒都(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江苏xx汽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x顺,执行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郭夏菁,北京恒都(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

  审理经过

  原告xx日用品经营部与被告上海xx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江苏xx汽车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7月13日立案。原告xx日用品经营部于2022年10月10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现原告申请撤回起诉,并无不当,应予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xx日用品经营部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xx日用品经营部负担(已付)。

需要进一步咨询可以联系我,电话18817318143(同微信号)。郭夏菁律师具有多年的法律服务经验,擅长业务领域为民事诉...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上海-浦东新区
  • 执业单位:北京恒都(上海)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10120********34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房产纠纷、法律顾问、公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