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树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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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说“进来配合一下”,你第一句话就说错,后面很难救

作者:周树松律师时间:2026年09月28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10次举报
2026-09-28

一、当事人最常见的致命动作

被通知“来派出所做个笔录”,很多人心态是:

“我又没犯事,实话实说就行,晚点还要接孩子。”

但刑案里最贵的,往往就是第一次笔录。

二、法律底线

《刑事诉讼法》第 120 条:

讯问犯罪嫌疑人,应当告知他如实回答与本案有关的问题,但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不得强迫自证其罪。

注意三件事:

1. 你先要搞清楚:对方是“证人”还是“犯罪嫌疑人”;

2. 犯罪嫌疑人有陈述权、辩解权、要求核对笔录权;

3. 笔录和你说的不一样,可以不签。

三、第一次进办案区,别踩这 4 个坑

·  为了“显得清白”把模糊事全往自己身上揽;

·  听民警说“先按我讲的写,后面再改”就信了;

·  把“朋友说”“群里看到”“大概记得”说成确定事实;

·  没看清楚就签字,出来再说“我不是这个意思”。

四、律师给的正确动作

1. 先问:“我是证人,还是嫌疑人?”

2. 与案件无关的问题,可以说“我不回答”;

3. 记不清的写“记不清”,别猜;

4. 笔录逐字看,改错处按手印;

5. 真正涉刑,别硬撑“我懂法”,直接说“我要见律师”。

《刑诉法》第 34 条: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

五、结论

刑案不是“说得越多越清白”,而是“说得越准越安全”。

第一次笔录,决定后面辩护是平地起楼,还是拆炸弹。

本文为【周树松】律师普法内容,依据现行公开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及司法政策撰写,仅作法律常识交流,不构成针对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代理承诺或结果保证。如遇实际纠纷,请携带合同、聊天记录、履约凭证咨询执业律师。


周树松律师,咨询热线:13459355049(微信同号),毕业于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大学本科学历,曾在公安、司法、公证处...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福建-宁德
  • 执业单位:福建和厚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350920********93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刑事辩护、民间借贷、取保候审
福建和厚律师事务所
1350920********93 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刑事辩护、民间借贷、取保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