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靖律师 09:00-21:59
姜靖律师
以法律的智慧服务人 以法律的知识帮助人
15215627021
咨询时间:09:00-21:59 服务地区

穿透”信息核实”伪装——姜靖律师代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辩护策略分析

发布者:姜靖律师 时间:2026年06月05日 307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件概述

被告人朱某某(主犯)、张某某(从犯)、苏某某(从犯)于2023年9月至2024年3月间,在安徽省某市租赁场地,从上家非法获取包含姓名、电话、地址的公民个人信息,组织话务员冒充电商平台客服拨打电话,以"寄送礼物核实信息"为由非法验证公民个人信息,并将核实后的信息反馈给上家牟利。三人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共计30204条,违法所得14万余元。案发后,朱某某、张某某经电话通知主动投案,苏某某被抓获归案。

二、姜靖律师辩护策略与办案过程

姜靖律师作为朱某某的辩护人,采取了"双轨并进、以退为进"的辩护策略:

1. 事实层面:切割"情节特别严重"认定

针对公诉机关指控的"情节特别严重",姜靖律师提出两点核心异议:一是犯罪金额应以被告人实际获利为准,而非整体犯罪数额;二是若实际获利难以计算,可参考信息条数3万余条,但不应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

试图通过区分"违法所得"与"犯罪成本"的界限,降低量刑档次。

2. 量刑层面:构建"从宽处罚"事实基础

充分挖掘朱某某的自首情节(经电话通知后自行前往派出所投案,到案后如实供述);

强调认罪认罚态度,配合退赃3万元;

提交家庭困难证据(父亲车祸、母亲无业),争取酌定从宽情节。

3. 策略选择逻辑 姜靖律师未做无罪辩护,而是在认罪认罚框架内争取量刑最优化——既承认罪名成立以避免对抗性审判的负面效果,又通过细化数额计算、突出从宽情节,试图将刑期控制在三年以下。

三、案件结果

法院最终判决:

朱某某: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罚金7万元(刑期自2024年3月9日至2027年6月8日);

张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罚金4万元(从犯,减轻处罚);

苏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罚金4万元(坦白,退赃3.1万元)。

法院未采纳辩护人关于"不构成情节特别严重"的意见,认定共同犯罪中违法所得应以共同获得计算,犯罪开支不予扣除;但综合退赃数额、自首、认罪认罚等情节,对量刑建议予以支持。

四、案件启示

1.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情节特别严重"门槛较低——非法获取信息5000条即入罪,5万条以上或违法所得5万元以上即属"情节特别严重",本案30204条信息已远超标准,数额辩护空间有限。

2. 共同犯罪中"违法所得"的认定规则——法院明确共同犯罪按整体违法所得计算,个人实际获利不影响情节认定,辩护人需提前调整预期。

3.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实务价值——本案三名被告人均认罪认罚,法院直接采纳量刑建议,体现"认罚从宽"的确定性优势;但自首、退赃等情节的"从宽"幅度仍受犯罪性质制约。

4. 新型犯罪模式的识别要点——以"核实信息""寄送礼物"为幌子的新型信息倒卖链条,实质仍属非法获取、出售公民个人信息,话术包装不改变犯罪定性。


姜靖律师 已认证
  • 安徽通闻律师事务所
    • 15215627021
    • 安徽通闻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2年

    • 平台积分

      92分 (优于51.82%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版权所有:姜靖律师IP属地:安徽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8279 昨日访问量:69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