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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婚外情引发的犯罪1——故意杀人罪

发布者:董海律师|时间:2022年09月17日|分类:婚姻家庭 |3028人看过

婚外情俗称偷情,是男女一方背着配偶及家人在外面有了除配偶之外的情人。婚外情一般处于隐蔽状态,是婚姻生活的定时炸弹,常引发复杂的社会问题。

近年来,我国离婚率越来越高,2020年全国离婚登记人数与结婚登记人数的比率达到历史最高,为45.9%,部分省份甚至超过60%。2021年离婚率略有下降,为37.1%。实践中,因婚外情而离婚的比例也越来越高,根据有关统计,部分地区因婚外情而引发离婚纠纷的占比超过70%。因婚外情引发的刑事案件数量逐年攀升。下面将通过案例逐一介绍因婚外情引发的各类刑事案件。

被告人何某与孔某系夫妻,共同居住在浙江省龙游县。2019年8月18日8时许,被告人何某在家中因怀疑孔某有婚外情,趁孔某不备抢夺孔的手机查看。在何某的质问下,孔某承认自2019年6月开始与同事蓝某(被害人,殁年30岁)有不正当男女关系。何某听后从床头柜抽屉里取出一把尖刀藏于身上,叫孔某一同前往蓝某家。何某和孔某来到龙游县××街道××小区××号蓝某家后,孔某叫唤蓝某,蓝某闻声从楼上下到一楼客厅。何某见到蓝某即持尖刀朝蓝某的胸腹部、手臂等处捅刺数刀,随后,何某让孔某拨打120急救电话,自己拨打110报警并在案发现场附近等候,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被害人蓝某被尖刀捅刺致心脏、脾脏破裂大出血,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一审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何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被告人何某上诉后,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何某因他人与其妻子发生性关系,为泄愤报复持刀捅刺他人胸、腹部要害部位数刀,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应予惩处。鉴于本案系婚姻家庭矛盾引发,被害人对本案的引发有过错,何某有自首情节等,对何某可予从轻处罚。判决被告人何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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